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編號: 37082620180002 ? ? ? ? ? ? ? ? ? 版本號:2020-01
棗莊礦業集團高莊煤業有限公司
棗莊礦業集團高莊煤業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頒布 ? ? ? ? ? ? ? ? ? 2018年10月23日實施
主 任:馬 ?勇、張廣亮
副主任:靳家偉、李 ?軍、王 ?勇、張明玉、竇衍來、周 ?飛、董漢偉
主 編:徐洪澤
編 委:侯曉松、宋 ?波、郭新革、謝瑞斌、張忠軍、郝喜慶、高玉成、于志淼、劉成虎、孫 ?謙、田大慶
編寫人員:路則虎、王永凱、魏明華、趙振華、趙桂陽、李建偉、劉子平、孟 ?強、黃孝奎、肖 ?峰、杜厚義、桑遠虎、陳 ?峰、時鵬程、楊奉宇、曾現策、周 ?磊
目 ?錄
1總則1
1.1編制目的1
1.2編制依據1
1.3適用范圍2
1.4預案銜接2
1.5應急預案體系2
1.6應急工作原則4
2事故風險描述5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14
3.1應急組織機構14
3.2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14
3.3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及職責14
4預警及信息報告16
4.1 預警16
4.2 信息報告17
5應急響應18
5.1響應分級18
5.2響應程序19
5.3處置措施24
5.4應急結束25
6信息公開26
7后期處置26
8保障措施27
8.1通信與信息保障27
8.2應急隊伍保障27
8.3物資裝備保障29
8.4其他保障29
9應急預案管理31
9.1應急預案培訓31
9.2應急預案演練32
9.3應急預案修訂32
9.4應急預案備案33
9.5應急預案實施34
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35
1 礦井水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35
1.1 事故風險分析35
1.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36
1.3 處置程序38
1.4 處置措施38
2礦井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40
2.1事故風險分析40
2.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41
2.3處置程序41
2.4處置措施41
3礦井瓦斯事故專項應急預案45
3.1 事故風險分析45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45
3.3處置程序45
3.4處置措施46
4礦井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48
4.1 事故風險分析48
4.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48
4.3處置程序48
4.4處置措施49
5礦井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51
5.1 事故風險分析51
5.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51
5.3 處置程序53
5.4處置措施54
6 礦井沖擊地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57
6.1 事故風險分析57
6.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57
6.3 處置程序60
6.4 處置措施60
7礦井供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64
7.1 事故風險分析64
7.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64
7.3處置程序64
7.4處置措施65
8礦井提升運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73
8.1 事故風險分析73
8.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74
8.3處置程序74
8.4處置措施75
9礦井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81
9.1 事故風險分析81
9.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81
9.3 處置程序81
9.4 處置措施82
10 礦井災害性天氣專項應急預案84
10.1 事故風險分析84
10.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86
10.3 處置程序86
10.4 處置措施87
11礦井地面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89
11.1 事故風險分析89
11.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89
11.3處置程序91
11.4處置措施91
12礦井主通風機停機事故專項應急預案93
12.1 事故風險分析93
12.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94
12.3處置程序94
12.4處置措施94
應急預案附件97
棗莊礦業集團高莊煤業有限公司 ? ? ? ? ? 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規范煤礦應急管理工作,健全應急管理工作體制和機制,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時、科學、有效地指揮、協調應急工作,預防和減少事故,確保事故發生后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山東省煤礦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煤礦安全規程》、《礦山救護規程》、《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關于《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二次修訂(省政府令第311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8號)、《山東省煤礦沖擊地壓防治辦法》(省政府令第325號)、《高煤公司2020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
1.2.2依據上級政府或其他上級部門制定的相關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棗莊礦業集團高莊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煤公司)所屬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一般及以上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預案銜接
《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濟寧市微山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山東能源集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5應急預案體系
高煤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由1項綜合應急預案和12項專項應急預案及12項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圖1)。
(1)綜合預案
綜合預案是總體、全面的預案,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主要闡述高煤公司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應急組織機構及相應的職責、應急行動的總體思路和程序,作為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底線”和總綱,對那些沒有預料的緊急情況,也能起到一定的應急指導作用。
(2)專項預案
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共計編制12項專項應急預案。
(3)現場處置方案
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共計編制12項現場處置方案,并將現場處置方案納入到井下、地面單位的《作業規程》中統一管理,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修訂。
圖1 ? ? ? ? ? ?高煤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結構圖
1.6應急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⑵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高煤公司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配合協作,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⑶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由高煤公司直接組織指揮。
⑷職責明確,規范有序。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制定科學有序的應急預案。各部門有關人員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措施,組織搶險救援人員、物資、設備、器材落實到位,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有序進行,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⑸精心組織,科學施救。遵循科學原理,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⑹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事故風險描述
2.1風險辨識
2.1.1礦井水害
(1)3煤層頂、底板砂巖水
建井以來,山西組3煤層頂板砂巖含水層共發生25次突水(見表5-7-1),最大突涌水量507m3/h,其中突水量大于60 m3/h的突水點有17次,各突水點均表現為初揭涌水量大、后期小。說明山西組3煤層頂、底板砂巖,補給條件較差,以靜水量為主,但砂巖厚度大,分布范圍廣,具有相當豐富的靜水量。
3煤層頂板砂巖水在掘進期間出水形式表現為淋水、滴水、打錨桿出水,水量小于3m3/h,且持續時間較短,一般72小時消失。
(2)太原組三灰水
三灰雖補給條件較差,富水性不均一,由于井田內煤層埋藏較深,水壓較高。在三灰局部富水地段若被斷層切割時,可能存在突水危害。礦井在生產過程中,在西五軌道平巷、西十一軌道下山對三灰含水層進行了探放,最大出水量246 m3/h,后逐漸疏干。因此要提前做好富水地段三灰水的防治工作。
(3)封閉不良鉆孔導水
井田內歷經多個勘探階段,對封孔質量要求不盡相同,封閉不良的鉆孔19個,這些鉆孔有可能使地下水通過鉆孔涌入礦井,特別是處于疏洪道附近封閉不良鉆孔對礦井的安全生產威脅更大。生產中大量資料也表明,封閉不良鉆孔受采動影響導致含水層相互聯通,是造成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水害。對封閉不良的鉆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后,對礦井生產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4)采空區積水
隨著礦井采掘活動的進行,在礦井低洼區形成局部積水,積水區域、積水量、積水標高都很明確,并標注在了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充水性圖等圖件上,當積水影響到采掘生產時,采取有效的疏放和治理。根據對相鄰礦井進行的調查資料,各相鄰礦井均按照規定留足邊界保護礦柱,在各自法定邊界范圍內進行開采,本礦井與其他相鄰礦井不存在連通、泄水等情況。由于歷史原因,相鄰礦井的徐莊煤礦邊界200 m范圍內存在采空積水區,但積水范圍、標高及積水量清楚,雙方各留設了50 m的邊界保護煤柱,雙方嚴格按照界定的礦界進行采掘活動,各自的采掘活動均不會影響對方的正常生產。
(5)斷層水
高莊井田北部姚橋斷層下盤奧陶系石灰巖和井田內所有含水層對口接觸時,對井田內煤層開采影響較大。井田東部邊界斷層為劉仙莊斷層,其上盤的侏羅系礫巖與井田內3煤層對口接觸,對井田內3煤層開采影響較大。因此在斷層附近要留設了足夠的防水煤柱,以防有突水現象發生。
礦井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實際揭露資料表明,井下揭露的落差≤5m的小斷層多數不含水也不導水;落差>5 m的正斷層多數微含水,其中F38和DF23正斷層弱含水。F38斷層具有一定的導水性,斷層帶含水段主要在3煤層頂板砂巖中,為砂巖裂隙含水,井下揭露F38斷層6處,斷層帶泥質膠結,揭露點最大涌水量20m3/h左右;DF23斷層的揭露點皆有淋水,揭露點最大水量5m3/h左右。F38和DF23兩斷層出水均為頂板砂巖水,無底板滲水現象,后逐漸疏干。
(6)陷落柱
高莊煤業公司生產過程中曾在3下煤層的1103工作面揭露一處巖溶陷落柱,呈橢圓狀,長軸約35 m,短軸約16 m,因范圍較小且及時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未對礦井生產造成危害,但在以后開采中應注意采取防范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在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間揭露一個陷落柱,實際揭露陷落柱短軸30m,長軸93.4m,充填物多為大塊巖石,膠結致密、無水,該陷落柱發育高度在侏羅系巖層中部,為原始不導水或弱導水型陷落柱。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間最大涌水量240m3/h,出水機理主要是工作面初次來壓基本頂破碎,由于陷落柱的牽引作用,在陷落柱附近形成較暢通的頂板導水通道。由于措施得力,3上703工作面回采期間安全推過陷落柱。3下703工作面實際揭露陷落柱短軸32m,長軸95m,陷落柱柱體內巖石致密,泥鈣質膠結,膠結性較好;柱體內無巖溶、空洞等,推過陷落柱時未發生涌水。
(7)湖上采砂對礦井開采構成影響
高煤公司地處南四湖區,為湖下采煤。井田范圍內的湖面有非法采砂船只活動,采砂活動可將第四系上下段之間的天然隔水屏障破壞,造成地表水直接通過第四系對基巖含水層進行補給,在采動影響下有可能將地表水導入井下,對礦井開采可構成影響。礦井生產期間主要充水水源由3層煤頂板砂巖水,預計正常涌水量350m3/h,礦井最大涌水量為700m3/h。
2.1.2礦井頂板
高煤公司現開采3層煤,包括3上、3下煤層,直接頂板為砂巖,巖性以細砂巖、中砂巖為主,屬Ⅱ類中等穩定類型。3上煤層頂板為中等穩定~穩定,底板屬中等堅固;3下煤層頂板為中等穩定,底板屬中等堅固。井田內斷層比較發育,主要以高角度正斷層為主,褶曲則以不完整的寬緩褶皺為特點??傮w為一寬緩的單斜構造,局部地段有巖漿侵入,按《礦井地質規程》中地質構造復雜程度的分類標準,斷層因素的復雜程度為Ⅲ類,褶曲、巖漿巖等因素的復雜程度為Ⅱ類,即地質構造復雜程度以斷層因素為最復雜,因此高村井田的構造復雜程度屬中等偏復雜類型。由于受采動的影響,易發生片幫、冒頂等現象,可能導致人員傷亡。
2.1.3 礦井火災
根據發火機理和可燃物的不同,分為內因火災事故和外因火災事故。
(1)內因火災
礦井現開采的3上、3下煤層為自燃煤層,自燃傾向性等級為Ⅱ級;煤塵具有爆炸性,其中3上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9.81%,3下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6.23%,最短自然發火期56天。
煤炭由于受埋藏深度、煤層賦存條件、煤質、通風環境等方面因素的影響,或由于上分層工作面或相鄰區段工作面在開采過程中遺煤較多,且不均衡,加之工作面沿空布置,漏風通道發育,供氧積熱條件較好等造成的自然發火事故。
一旦發生內因火災,其危害程度嚴重,可造成礦井停產、燒毀設備、危及現場工作人員和著火地點回風側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屬于礦井重大事故。煤層自然發火是目前威脅高煤公司(礦井)安全生產最突出的自然災害之一。
(2)外因火災
礦井運煤主要采用皮帶運輸,因溢煤堵皮帶或司機失誤造成過卷,引起火花皮帶著火;不及時更換防爆性能差的設備,一旦失爆,發生電器爆炸,可能引起火災;采區變電所配電點,因沒有專人值班,電器失修,長期下去可能發生火災;漏電繼電器、綜合保護失靈,接地系統不符合規程要求,當發生短路故障時,不能立即切斷電源,易引起火災;井下動力、照明等供電線路遍及各類巷道,由于井下潮濕、絕緣老化、機械外傷、吊掛不當、保護失靈等方面的原因,使電纜線路產生火花引起火災;因其它原因而引起火災。
2.1.4 礦井煤塵
根據2016年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所開采煤層具有煤塵爆炸性。 其中3上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9.81%,3下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6.23%。井下采掘作業割煤、轉載、運輸過程中可瞬間產生大量煤塵,粉塵防治不到位可能發生煤塵爆炸事故,造成人員中毒窒息和財產損失。
2.1.5礦井瓦斯
根據2018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鑒定為低瓦斯礦井,瓦斯相對涌出量為0.65m3/t,絕對涌出量為3.48 m3/min,二氧化碳相對涌出量為0.97m3/t,絕對涌出量為5.16m3/min??赡茉斐赏咚怪舷?、瓦斯燃燒、瓦斯爆炸等事故。瓦斯爆炸發生的重點區域和環節:(1)煤巷掘進工作面放炮時;(2)通風不良的巷道;(3)采空區;(4)巷道高冒區等。
2.1.6 礦井沖擊地壓
高煤公司現開采3層煤,包括3上、3下煤層。西十一采區3上煤層具有強沖擊傾向性,3下煤層為弱沖擊傾向,頂板為弱沖擊傾向。西十三采區煤層及頂底板為弱沖擊傾向,西三采區3上、3下煤層及3上煤頂板為弱沖擊傾向;西十一、西十三采區上覆巖層中存在158米厚礫巖層,這些厚堅硬巖層易形成懸頂、聚積大量彈性能,在堅硬頂板破碎或滑移過程中突然釋放大量彈性能易導致工作面大面積來壓,甚至誘發沖擊災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區已超過臨界采深,即已經達到誘發沖擊地壓的深度條件,因此正常開采時可能發生沖擊地壓;西十一采區、西三、西七采區存在大面積采空區,采空區側煤體受到側支承壓力影響,易與工作面采動應力疊加,從而誘發沖擊地壓。礦井內斷層較多,并且較為密集,當斷層構造應力與采動應力疊加時很可能發生沖擊災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區存在區段保護煤柱、硐群保護煤柱、村莊保護煤柱、船閘保護煤柱等,在工作面采動影響下易發生沖擊地壓。西十一采區中部存在大量硐群,同時工作面回采形成的采空區側向應力易于和硐群應力耦合從而應力集中程度更大。
2.1.7 礦井供電
高煤公司供電系統可能出現的事故及危害有:35KV供電電源跳閘事故,主變壓器故障事故,供電系統設施故障事故,主干線電纜故障(短路、漏電、等)事故,造成礦井全部或部分停電。以上類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壓供電系統停電,其后果相當嚴重,根據停電范圍不同,會造成礦井主扇、局扇停風,井下瓦斯積聚,井下空氣成分惡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設備無法正常工作,隨著礦井水的不斷涌出而不能將礦井水排至地面,會造成淹井。
2.1.8 礦井提升運輸
(1)副井罐籠提升安全風險:副井提升鋼絲繩斷繩,副井絞車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絞車盤型閘制動力不夠,停車時剎不住車等原因有發生副井墜罐的風險。
(2)架空乘人裝置引發的人身傷害安全風險:由于檢修不到位引發架空乘人裝置出現過速飛車、斷繩、掉繩、斷軸、掉座以及架空乘人裝置乘坐人員不注意自我防護或不按規定乘座而導致的人身傷害。
(3)軌道運輸礦車發生掉道、脫軌風險:安全設施的維護、檢修不及時,保護不能起到防護作用;相關運輸線路的軌道、道岔等質量不合格,容易造成運輸事故。
(4)主井提升安全風險:斷繩墜罐、安全保護失靈、盤型閘制動力降低停不住車等,造成安全設施損壞。
2.1.9 礦井易燃易爆化學品
高煤公司現有爆炸物品、氧氣乙炔庫等。油品、化工化學品、爆炸物品存在易燃、易爆、泄漏、有毒、腐蝕等危害性。在搬運、儲存、保管過程中,因意外或違反庫房管理制度和危險品保管規程易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污染環境。
2.1.10災害性天氣
事故類型有大雨、暴雨引發地面水災、井下突水事故,強降溫降雪引發礦井供電和主、副井提升安全事故、地面交通事故等。
(1)地面水災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引發地面水災會威脅礦井通風、提升井口安全和正常生產,同時暴雨有可能導致微山湖堤壩垮塌發生淹井事故。
(2)井下發生突水事故及危害程度
因災害性天氣引發的井下發生突水事故會造成排水困難、有可能造成淹沒設備或巷道堵塞,危及井下采區內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3)大雨、暴雨、雷電事故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雷電事故會導致某個變電所的一回路電源跳閘,進而影響某個場點或某個采區的生產、運輸、排水及通風安全。
(4)強降溫降雪造成礦井大面積停電或局部停電的危害程度如發生礦井兩回路停電事故,將出現全公司停電而影響礦井通風、提升、運輸、排水和正常生產,會造成井下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升高,嚴重威脅礦井安全和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
(5)強降溫降雪對主、副井口提升的危害程度
①造成副井口及井架設施上結冰、掛凌的危害程度
嚴重威脅副井提升安全和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
②造成主井口及井架設施上結冰、掛凌的危害程度
嚴重威脅主井提升安全,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2.1.11地面火災
(1)生產作業場所、洗煤廠(原煤倉、精煤倉)、地面變電所、主副井及井口周圍建筑物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
(2)煤炭、油類、電氣設備、皮帶發熱及其易燃易爆物品因存儲、使用、管理不當造成火災事故。
(3)人為原因造成的破壞、縱火、煙頭等造成的火災事故。
2.1.12主通風機停機
當主通風機停止運轉時,致使礦井風流停滯,各工作場所無法供給新鮮風流,有害氣體也無法排出,導致巷道內大面積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超限,給職工生命安全及礦井安全生產帶來重大安全隱患。
(1) 35KV變電所故障跳閘,引起全礦停電,致使主通風機停機。
(2) 運行中的風機或風機線路故障,致使主通風機停機。
(3) 兩臺主通風機或兩條主通風機供電線路同時不能正常運轉。
經綜合分析,礦井主要存在礦井水害、礦井火災、瓦斯爆炸、煤塵爆炸、頂板、沖擊地壓、供電、提升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災害性天氣、地面火災、主通風機停機等事故、災害風險。
2.2風險評估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制定的《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17﹞5號),采用風險矩陣評估法辨識出的風險進行評估,進而確定相應的風險等級。
根據安全風險矩陣法,年度重大風險33項。具體見附件12:高煤公司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機構
為有效實施應急救援,設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調度室),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成員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高煤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聯系方式
總指揮:公司經理
副總指揮:黨委書記、生產副經理、掘進副經理、機電副經理、安全總監、總工程師、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后勤副經理、財務總監。
成員:各專業副總、各科室及救護大隊、醫院等負責人。
3.2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調度室),生產副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承擔救援期間各小組之間的救援工作協調,督導各小組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定期向指揮部匯報各小組救援進展情況。
3.3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及職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稱指揮部),指揮部下設十個搶險救災專業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綜合協調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供應組、通信供電保障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信息發布組、善后處理組)。各小組成員及職責見圖2
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預警及信息報告
4.1 預警
4.1.1 礦井預警條件
(1)安全監測監控發現異常。
(2)調度等部門收到或接到的可能發生事故的信息。
(3)各級職能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
(4)地方政府或上級部門公開發布的預報信息。
(5)經風險評估得出的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發展趨勢報告。
(6)其他。
4.1.2 預警的方式、方法
公司調度室采用井上下通訊(報警電話、生產電話、手持機、手機)、人員位置監測緊急呼叫、井下語音廣播系統、警笛、現場通知等方式,向現場人員和有關人員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4.1.3 預警程序
(1)公司調度室獲取應急信息,及時匯報公司值班領導,公司值班領導判斷是否可能發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決定是否發布預警及預警范圍。
(2)根據公司值班領導決定,向現場人員和有關單位、部門發布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緊急時通過緊急呼叫、語音廣播等方式向所有有關人員預警,匯報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
(3)通知相關單位采取相應預防性處置措施。
(4)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通知各應急專業做好充分準備。
(5)核實處置措施執行情況,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預警行動升級或終止。
4.2 信息報告
4.2.1 信息接收與通報
(1)井下發生災害事故,現場人員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并積極開展救援行動。
(2)公司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并認真了解和記錄后,嚴格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規定,并根據事故性質立即將災情匯報給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
(3)公司經理根據災情決定是否啟動礦井預案應急響應,如啟動應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其它成員。
(4)公司調度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事故報告信息。
調度室:行政電話:0632-4068666、0632-4068611;生產電話:“7”“9”;
4.2.2 信息上報
(1)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應當在事故發生后20分鐘內向集團公司電話報告初步情況,30分鐘內書面報告基本情況,在接報后1小時內逐級報告至省能源局。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含較大及以上涉險事故),必須立即向集團公司報告,在接報后30分鐘內以電話快報方式報告省能源局,隨后補報書面報告。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行業監管監察部門報告。
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立即向集團公司、能源集團、省能源局匯報,并及時補報書面報告,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行業監管監察部門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③事故簡要經過;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⑤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⑥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⑦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情況⑧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各級煤炭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24小時值守電話見附件。
附件2: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通訊聯絡一覽表
4.2.3 信息傳遞
事故發生后,由公司調度室負責按應急救援指揮部指令,向與事故有直接關聯的同級單位、相鄰礦井、救援隊伍、醫療隊伍、有關專家、物資儲備單位等通報事故情況。相關聯系方式見各附件。
附件2: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通訊聯絡一覽表
附件3:高煤公司周邊相鄰礦井通訊聯絡一覽表
附件4:高煤公司應急救援專家組通訊聯絡一覽表
附件5:棗莊礦業集團應急救援專家組通訊聯絡一覽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1.1礦井應急響應分級
(1)Ⅲ級響應:可能造成1人(含)以上輕傷,因災害撤離當班作業人員的事故。
(2)Ⅱ級響應:造成1~2人重傷或中毒,因災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
(3)Ⅰ級響應: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5.1.2 礦井分級響應的原則
(1)Ⅲ級響應:由現場負責人啟動現場處置方案,開展自救互救,并立即報告公司調度室。調度員根據情況認真執行“十項應急處置權”,報告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分管礦領導,并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應急準備。
(2)Ⅱ級響應:調度員根據情況認真執行“十項應急處置權”,報告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經理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協調各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3)Ⅰ級響應:應在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同時報請集團公司啟動應急響應。
(4)超過礦井Ⅰ級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在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同時,報請集團公司、微山縣政府、濟寧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
5.2響應程序
5.2.1 指揮機構啟動
(1)事故初期現場指揮:在遇到險情或事故征兆時,帶班人員、區隊長、班組長、安監員、瓦斯檢查工、調度人員、防沖專業人員等按照公司授予的遇險處置權和緊急避險權,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現場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并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匯報。
(2)調度室指揮: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授予的“十項應急處置權”,三分鐘內通知到受事故波及區域人員安全撤離,并迅速向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報告,經公司經理授權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指揮部相關成員到達調度室集合,召集集團公司礦山救護大隊、滕南醫院等應急救援隊伍集合。
(3)公司值班領導指揮: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迅速了解災情,向公司經理匯報具體災情(調度員按正常程序向公司經理匯報),按公司經理下達指令,組織現場搶險工作。
(4)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規定,各小組根據職責范圍,認真履行職責。
(5)具體響應程序見圖3高煤公司應急響應流程圖。
圖3 ? ? ? ? ? ? ?高煤公司應急響應流程圖
5.2.2應急資源調配
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按照應急預案提供的應急資源信息,經指揮部批準:
(1)由公司調度室及時召請集團公司礦山救護大隊、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成員、警戒保衛人員。必要時,由指揮部提出申請外援。
(2)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及時調集各類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必要時,由指揮部提出申請外援。
5.2.3應急救援
(1)現場脫險人員升井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現場采取的應急措施和事故初期情況。
(2)搶險救災組由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明確專人負責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人員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范圍,根據救援要求,選擇安全地點建立井下救援基地,實施偵察探險、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和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
(3)技術專家組由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預案,明確具體負責人,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變化及遇到的救援技術難題和問題,認真研究制定符合現場實際的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技術保障。
(4)警戒保衛組要根據事故礦井周圍的外部環境,調集足夠警戒力量,分小組(每組不得少于3人)對通往事故公司的各個通道實施警戒,并明確各組負責人,確保救援期間的救援秩序。
(5)醫療救護組要根據事故性質調集專業醫務人員和足夠救護車輛,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對脫險人員實施醫療救護,或在地面待命等待救援,必要時下井進入現場實施緊急救援行動。
(6)物資供應組要根據事故性質提前調集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對每種物資設備安排專人負責,動態掌握救援物資設備運抵的位置和時間,保證在規定時間內調集運達救援現場。
(7)通信供電保障組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內照明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事故搶救用電。對事故區域的通信線路、網絡設備及設施進行搶修,保證通訊暢通。按指揮部命令,及時切斷電源或恢復供電。
(8)后勤保障組要分組安排專人保證救援人員生活安排、救援期間辦公設施和車輛調度。
(9)信息發布組要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審查批準,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必要時,采用新聞發布會的形式進行,新聞發言人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10)善后處理組要根據事故規模和遇險遇難人員數量,調集足夠力量,分組安排人員分散進行處置,每名遇險遇難人員必須明確具體負責人,保證善后處置中的生活、安撫、撫恤等工作。
(11)綜合協調組由安監處長具體負責,承擔救援期間救援現場的綜合協調工作。
5.2.4擴大應急
(1)內部升級響應: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首先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和預案相應的應急響應;事故擴大或有擴大趨勢,根據事故級別和發展態勢,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
(2)外部擴大應急:事故不能及時得到控制,或有擴大趨勢,指揮部及時向集團公司匯報,請求集團公司啟動應急預案響應,請求外部應急專家和技術專家進行支援。
(3)在啟動上一級預案響應時,本級預案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及設施仍處于待命狀態,隨時接受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并落實搶險任務。
(4)必要時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微山縣人民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5.3處置措施
(1) 發生事故或險情后,礦井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杜絕盲目施救。
(2)指揮部是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實行總指揮負責制。要充分發揮專家組、企業現場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救援隊伍指揮員的作用,實行科學決策。
(3)各救援小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辦公室協調救援期間各小組之間的救援工作,督導各小組救援工作落實情況,定期向指揮部匯報各小組救援進展情況。
(4)救援指揮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各類安全規程,救援隊伍指揮員參與制訂救援方案等重大決策,并組織實施救援。遇有突發情況危及救援人員安全時,救援隊伍指揮員有權作出處置決定,并及時報告指揮部。
(5)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可能直接威脅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極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況時,指揮部要組織專家充分論證,作出是否暫?;蚪K止救援的決定。
(6)指揮部要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搶險救援評估報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
5.4應急結束
5.4.1 應急結束條件
(1)事故遇險人員搶救完畢并妥善安置。
(2)現場得以控制,危害不再發展,災害不再擴大。
(3)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已經消除。
(4)環境符合有關標準。
(5)社會影響基本消除。
(6)因客觀條件導致無法實施救援的,經專家組論證并在做好相關工作的基礎上,指揮部提出終止救援的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的。
以上情況,經應急技術專家組驗收并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5.4.2 應急結束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公司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經過、初步原因分析、搶救過程、傷亡情況、經濟損失以及必要的基礎信息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2)向事故調查處理組移交的相關事項。及時將與事故相關的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圖紙、物證等移交事故調查處理小組。
6信息公開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的原則,由信息發布組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起草事故信息材料,經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查批準,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必要時,采用新聞發布會的形式進行,新聞發言人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7后期處置
(1)科技環保中心負責制定標準,形成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的方案,由相關單位按方案處置。由安監處組織驗收。
(2)安監處負責組織生產秩序的恢復工作,做好現場安全環境準入驗收工作。各生產單位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等要求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
(3)滕南醫院負責人,組織醫護人員指導現場搶救人員采取正確有效的方法進行急救,組織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和治療。
(4)工會、工資科、黨政辦公室、財務科、退管會及事故責任單位,在工會主席的帶領下,對事故受影響及遇難人員親屬進行安置、補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財務科、組織人事科、工資科負責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支付事故救援產生的費用,開展事故善后的保險受理和賠償工作。法律辦公室負責進行事故善后處理法律咨詢等工作。
(6)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專家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安監總廳應急〔2014〕95號)等相關標準進行應急救援評估。
(7)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指揮部在各救援小組總結報告的基礎上,寫出綜合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搶險救援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1)信息中心負責建立健全礦井應急響應通信網絡、信息傳遞系統及維護方案,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暢通,并按要求報送相關信息。
(2)高煤公司總指揮部成員要配備完好的通訊工具(移動電話和無線通信手持機),并始終保持在工作狀態,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
(3) 高煤公司應急匯報電話(井下:“7”“9”;地面:0632-4068666、0632-4068611)。調度室保持值班電話24小時值守,及時更新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
(4) 根據井下現場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報警電話位置。掘進迎頭,報警電話距迎頭距離不得超過100m,確保報警信號清晰可靠;采煤工作面,報警電話必須安裝在控制臺,確保報警信號清晰可靠。
8.2應急隊伍保障
(1)棗礦集團礦山救護大隊為我公司提供應急救援服務。棗礦集團礦山救護大隊現有救護指戰員185人,下設4個救護中隊,四個救護中隊輪流在救護大隊、蔣莊救護基地和新安救護基地駐防,按照要求配齊了各種救護裝備。蔣莊基地救護隊為高煤公司提供應急救援服務,現有指戰員40人配有較先進的救援裝備、偵檢裝備、通訊裝備和交通工具,能夠滿足各種情況下的緊急搶險救災需要(聯系方式及裝備見附件6)。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每天24小時戰備值班。在接到報警后迅速出動,25分鐘可到達礦內進行救援。
(2)應急專家隊伍
建立了由工程師以上職稱工程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專家隊伍,覆蓋了礦井災害的各專業領域。
(3)滕南醫院為我公司提供應急醫療救護服務,并制定應急醫療保障預案,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能及時有效救治各種受傷人員。
(4)保衛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對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行管制(必要時搶救人員佩戴統一明顯標志,搶險車輛張貼特殊證照),維持治安秩序。護衛隊要加強訓練,保證在各種應急情況下有足夠的搶險隊伍,積極參與事故保衛工作。護衛隊值班電話:0632-4068637。
(5)各部門(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總指揮部的命令,所有參加搶救的人員必須積極主動,服從指揮,遵守紀律,不得推諉扯皮。對搶救中出現失誤的部門(單位)或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人員要堅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如有變動,由接替人履行職責。
8.3物資裝備保障
(1)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由通防科、物管中心、設備管理中心據本預案和有關規定,采購并儲備有關裝備、物資,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檔案,設專人管理,內容包括類型、數量、保質期(更換日期)、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等,確保應急救援時緊急調用。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儲備庫的物資和設備。(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見附件7)
(2)各單位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及設備要按規定配齊配足,加強日常巡查和管理,按規定進行更新,未經總指揮同意,不得隨意挪用。
(3)各單位在接到援救電話后,要迅速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按總指揮部要求將所需的物資、設備等,按指定時間送到指定地點。
(4)儲備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要時,由指揮部及時請求集團公司或地方政府支援。
8.4其他保障
8.4.1 經費保障。
(1)應急專項經費來源。高煤公司財務科必須設立專項“煤礦企業應急救援儲備金”,礦井應急救援費用300萬元。
(2)使用范圍。主要用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3)監督管理。應急救援儲備金應做到??顚S?。由集團公司或高煤公司紀委、監察部門監督使用,并保證資金到位。
(4)必要時,申請使用上繳財政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8.4.2 交通運輸保障
(1)事故應急救援期間,黨政辦公室必須明確事故搶救用車及調用和保證道路暢通的基本措施。安排專人負責車輛的調度。各車輛所屬單位負責日常維修、保養,確保完好。
(2)應急救援期間由救援指揮部統一調動有關運輸隊伍,武保衛科協調地方政府交通部門進行交通管制和警戒,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保證應急救援人員、裝備、物資等及時調運。
(3)運輸力量不能滿足需求時,由指揮部向集團公司或微山縣安委會提出支援申請。
8.4.3 治安保障
事故應急救援期間,保衛科必須制定專項措施,負責事故發生后的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等工作,必要時可以請求當地公安部門或武警部隊輔助救援工作。
(1)以紀委書記為負責人,保衛科為主要力量,現有人員73人,裝備配有防刺背心20件,防暴盾牌20個,防暴頭盔20個。
(2)應急救援期間,保衛科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嚴格排查進出礦區人員和車輛,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點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護好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負責對通往礦井的各條道路實施警戒和交通管制。
(3)應急救援期間武裝保衛人員不能滿足需要時,由指揮部向集團公司武保處或微山縣公安局提出支援申請。
8.4.4 技術保障
應急救援技術保障以礦井各專業技術專家隊伍為主。必要時,根據不同事故類型和嚴重程度,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集團公司委派技術專家支援。
8.4.5 醫療保障
滕南醫院是一所綜合性的二級甲等醫院,醫院占地面積8萬平方米,床位500張,下屬兩個分院、四個門診部,現有45個科室,業務技術人員650人,副主任以上醫師76人主治醫師302人,醫師336人。醫院擅長骨外傷治療、深度燒傷整形、人工晶體植入、腦顱外傷搶救、截癱患者治療、內兒科患者診治等。滕南醫院聯系電話:急癥科0632-4052500,總值班室0632-4052600;高莊分院急診值班室0632-4068699,井口保健站0632-4068681。必要時,由指揮部聯系棗礦集團中心醫院參與救護。
8.4.6 后勤保障
(1)事故救援期間和結束后,工會主席、后勤副經理牽頭,工會、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工資科、財務科、退管會、物業管理站、職工食堂負責人配合,組成善后處置和后勤保障組。
(2)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食宿接待、車輛調度等善后處理工作。
9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由高煤公司教培中心及應急辦公室制定每年的應急預案及應急管理相關知識的培訓計劃,對高煤公司管理人員、職工、救援人員開展應急及業務知識的培訓學習,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時。且由高煤公司教培中心組織考試,形成備案資料。教培中心對公司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和每年再培訓必須有應急知識培訓內容,使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了解本單位、本崗位危險源和應急處置方案,掌握逃生路線、避險、自救、互救知識。熟悉井下主要工作地點、巷道交叉口應標注避災、避難硐室路線方向、位置。熟悉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使用方法。
9.2應急預案演練
(1)演練形式:現場演練和桌面演練。
(2)演練范圍:井下及礦工廣區。
(3)演練頻次: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預案或專項預案演練,3年內綜合預案和所有專項預案全部演練1次;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其中礦井水害、災害性天氣等應急救援演練應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井下作業人員均應參加演練。井下作業人員應熟悉避災路線、避難硐室位置和應用條件、設備設施使用等;預案演練要做到有計劃、方案、腳本、記錄、有演練效果評估及總結,根據演練情況不斷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安監、調度等部門對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4)演練內容: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9.3應急預案修訂
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定期評估,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及時修訂并歸檔。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③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⑤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⑥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2)根據組織機構人員變動、通訊聯系方式和演練情況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3)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礦井組織內部評審,報請集團公司組織評審。
(4)組織評審時,將事故風險報告及應急救援的能力一并提交給評審專家。
(5)評審合格后,由公司經理簽發實施并進行備案管理。
(6)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9.4應急預案備案
(1)本預案報山東省濟寧市能源局、棗莊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備案,抄備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南分局、微山縣安全委員會等上級部門。
(2)應急預案實行三年集中評估、備案一次,預案內容在三年期間如有較大變動和調整,及時將變更部分利用紙質和網絡平臺向相關部門報備。
9.5應急預案實施
(1)本預案自高煤公司公司經理簽發頒布之日起實施。
(2)本應急預案由高煤公司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棗莊礦業集團高莊煤業有限公司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 礦井水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1 事故風險分析
高煤公司井田處于一個半封閉的水文地質單元,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井田內主要含水層有第四系砂層、侏羅系礫巖、石盒子組砂巖、3層煤頂板砂巖、第三層石灰巖、第十下層石灰巖及奧陶石灰巖。井田內均為第四系所覆蓋,地表水有微山湖、老運河、東股閘下引河、衛河。由于第四系含水砂層上、下組之間有一層平均厚4.9m,分布穩定、粘性較強,具有良好的隔水性能砂質粘土,能夠有效隔絕地表水、第四系水與井下基巖之間水力聯系,因此地表水體及第四系水對礦井生產無直接影響。開采3層煤時直接充水含水層為3層煤頂板砂巖,3層煤頂板砂巖水屬孔隙裂隙水,富水性不均一,常見裂隙帶和構造帶富水。此外,隨著礦井開采年限延長,采空區面積不斷增大,局部地段積聚了老空水。上述因素都會對高煤公司的安全生產構成一定影響。
礦井生產期間主要充水水源由3層煤頂板砂巖水,正常涌水量350m3/h,礦井最大涌水量為700m3/h。
高煤公司礦井目前開采的煤層為3上、3下煤層?,F存和潛在的主要水害隱患類型為頂板砂巖水、老空水。
(1)頂板砂巖水
3層煤頂板砂巖含水層,屬于中等程度的含水層,厚度大、層數多、富水不均一,在構造附近富水性較強。3上煤層頂板砂巖含水層水是威脅我公司安全回采的主要水害類型之一。受其影響的主要區域有:西十一采區、西五采區、西三采區、西七采區。主要工作面包括3上1301工作面、3上1106工作面、3上1302工作面、3下301工作面、3上303工作面、3上1308工作面。
(2)采空積水
隨著開采年限的延長,老空區分布區域面積擴大且水文狀況復雜,加之井田內地質構造復雜,褶曲及次級褶曲發育,煤層產狀變化大,極易造成巷道及采空區積水,對采掘工作面生產期間構成一定影響。受其影響的主要地點有:3上1104采空區積水89330m3,對3下1104工作面掘進構成影響。3下1102采空區內存在積水5281m3,對3下1104工作面掘進構成影響。3上1308采空低洼區積水5528m3,對3上1308工作面掘進構成影響。
礦井井下排水系統分為主排水系統和輔助排水系統。
主排水系統包括-740m、-600m、-530m排水泵房;輔助排水系統包括-370m、-430m排水泵房。-740m泵房擔負礦井西翼西十三采區的主排水任務,-600m泵房擔負礦井西翼西五、西十一采區的主排水任務,-530m泵房擔負礦井東翼西一、西七采區的主排水任務,-370m泵房負責礦井東翼輔助排水,-430m泵房負責礦井西翼輔助排水,同時擔負著-740m泵房的接力排水任務,五個泵房均設有可遠程關閉的泵房防水密閉門和水倉電動配水閘門。
-740m泵房安裝四臺水泵,其中三臺MD500-85×6(A)型水泵,單泵排水能力為500m3/h,一臺工作,一臺備用,一臺檢修。另配有一臺應急用水泵(DDM360-75×6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為φ325 mm無縫鋼管兩路排至-430m泵房,由-430m泵房排至地面。主、副水倉總容積5087 m3。
-600m水平泵房安裝四臺水泵,其中兩臺MD500-85×11型水泵,單泵排水能力500m3/h,一臺工作,一臺備用。一臺MD400-125×6型檢修水泵,單泵排水能力420m3/h。另配有一臺應急用水泵(DDM360-75×10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為φ325 mm無縫鋼管兩路直排地面。主、副水倉總容積5250 m3。
-530m泵房安裝四臺水泵,其中三臺MD500-57×11型水泵,單泵排水能力500m3/h,一臺工作,一臺備用,一臺檢修。另配有一臺應急用水泵(MD350-75×8(P)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為兩條φ325mm排水管路直接升井。主、副水倉設計總容積5000 m3。
-430m泵房安裝四臺水泵,其中三臺DKM500-57×9型水泵,單泵排水能力為500 m3/h,一臺工作,一臺備用,一臺檢修。另配有一臺應急用水泵(DDM360-75×6型),排水能力360 m3/h。排水管路為兩條Φ325mm排水管路直接升井。主、副水倉設計總容積5000 m3。
高煤公司每年雨季前對礦井排水能力進行聯合試運轉,各泵房排水能力滿足規程要求。
1.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指揮機構
設立礦井水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地測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1.3 處置程序
事故響應分級
發生井下水害事故,直接啟動礦井Ⅰ級應急響應。事故及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1.4 處置措施
(1)發生事故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并立即向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人員匯報。
(2)調度室接到井下事故匯報后,調度員根據“十項應急處置權”,3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按照避水災向高處走的原則沿避災路線撤離。
(3)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通知上級相關部門組織救援。
(4)由技術專家組制定搶險救援方案,交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
(5)調度室接到匯報時,要盡量了解清楚突水地點,突水原因、水量大小,設施設備損壞情況等,為救援方案提供依據。
(6)當水源不清或突水規模大,水勢不能控制時,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人員,按避災路線有序撤離。
(7)透水時,如果水勢很猛,沖力很大,人員撤退時一定要注意向高處走,盡快上井。
(8)在搶救水災事故中,要認真分析、判斷被水堵在里邊遇險人員的位置,要詳細調查被水淹沒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狀況及遇險人員的工作地點,分析透水后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斷遇險人員是否有生存的條件。
(9)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增加排水設備和管路,加大排水能力,縮短強排時間。
(10)水泵房人員在接到透水事故報警后,要立即關閉泵房兩側的密閉門,啟動所有水泵,將水倉水位排至最低。泵房人員確需撤離時,沿著管子道按對應避災路線撤離升井。
(11)保證向井下供風的壓風機正常運轉。
(12)當礦井某區域被淹后,應判斷人員可能躲避地點,并根據涌水量和排水設備能力,估計排水時間,當判斷人員被堵于獨頭上山時,可根據水位,計算井下積水水柱高度,必要時可打鉆向遇險人員輸送氧氣食物等,保證遇險人員有足夠的等待時間,同時要抓緊時間排水,使堵在里邊的人員能夠及時得救。否則,不能打鉆,以免放走空氣釋放壓力,引起水柱上升。
2礦井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1事故風險分析
2.1.1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析
井下火災事故按照成因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
(1)內因火災。高煤公司3上、3下煤層均為自燃煤層,自燃傾向性等級為Ⅱ級;煤塵具有爆炸性,其中3上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9.81%,3下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6.23%。最短自然發火期56天。在丟失大量煤炭的采空區、受壓破碎的回采煤柱或沿空煤柱、回采工作面的切眼及停采線,掘進巷道頂板煤體高冒區,斷層帶附近,破裂的煤壁,工作面假頂,其它有浮煤堆積的地方易發生內因火災事故。
(2)外因火災。由于井下存在較多的木材、油料、棉紗、煤炭以及瓦斯等可燃物,在出現爆破火焰、電氣火花、機械摩擦火花等高溫熱源時,可能發生外因火災。
2.1.2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
(1)內因火災火源隱蔽,較難發現和撲滅,燒毀大量煤炭,還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及井下風流逆轉,造成人員中毒、窒息、傷亡。
(2)外因火災發生突然,來勢迅猛,如果不能及時發現和控制,輕則影響生產,重則可能燒毀煤炭資源和礦井設備,更為嚴重者會產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并出現窒息性煙霧,造成人員窒息、中毒,還可形成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易發生外因火災的地點主要為機電硐室、火藥庫、材料庫、變電所、液壓泵站、井下臨時油脂庫或硐室、煤倉、皮帶巷等地點。
2.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通防科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2.3處置程序
發生火災事故后,有毒有害氣體波及回風側人員安全的,直接啟動礦井Ⅰ級應急響應。事故及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2.4處置措施
2.4.1發生事故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并立即向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人員匯報。
2.4.2調度室接到井下事故匯報后,迅速了解井下火災事故的發生位置、波及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現場通風情況,調度員根據“十項應急處置權”,3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
2.4.3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通知上級相關部門組織救援。
2.4.4通防科對監測監控數據進行分析,發現異常立即報告指揮部。
2.4.5指揮部根據災情分析判斷通風系統情況及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可能性,積極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并根據災情發展及時調整優化方案。
2.4.6救護隊員按照救災方案沿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險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情況,發現火源立即撲滅,并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救護隊員首先偵察爆炸區域的情況,檢查CH4、CO、CO2的含量,查清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及分布地點,按照先搶救重傷、輕傷人員,后搶救遇難者的原則,積極搶救受困人員。在搶救受困人員中,要注意遇難人員的姿勢和倒向,做好記錄。在搶救中要嚴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員進入爆炸區域,防止中毒擴大事故。
2.4.7內因火災處置措施。
(1)煤炭從自熱到自燃要經過一個時期,期間會伴隨有CO濃度升高、出現高溫點等預兆,所以內因火災以預防為主,做好日常人員巡查、氣體的預測預報工作。
(2)發現有自燃征兆時,應立即采取隅角封堵、采空區注漿、架間埋管注漿、注阻化劑等措施,消除煤炭的自然發火隱患。
(3)當確實發現有煤炭自燃現象時,應立即撤出受威脅區域人員,并立即報告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領導。來不及撤離時,應進入就近的避難硐室,按操作規程啟用避難硐室,等待救援。
(4)安排專業人員查找漏風通道,判斷火區位置,同時打鉆探明火源準確位置。
(5)確定火源后,要采取消除火源、向高溫點注漿、壓注凝膠、阻化劑、注惰性氣體等手段,使高溫點得到控制,直至消除隱患。
(6)對發火地點采取均壓措施,減少向發火地點供氧。
(7)當其它措施無效時,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
(8)安排專人檢查瓦斯情況,防止瓦斯爆炸。
2.4.8外因火災處置措施。
(1)發現火災時,周圍電氣設備應先斷電,根據火災類型選用相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人員站在上風側,從火源的外圍逐漸向火源的中心撲救,并立即報告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領導。
(2)調度室接到報告后,根據火災等情況,立即撤出受威脅區域及可能受威脅區域人員,來不及撤離人員,進入就近的避難硐室,按操作規程啟用避難硐室,等待救援。
(3)搶救人員在滅火過程中,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及其它有害氣體、風流風向和風量情況,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4)處理火災時常用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火煙短路、反風、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等,無論采用哪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下列基本條件:保證災區和受威脅區人員的安全撤離;防止火災擴大,創造接近火源直接滅火的條件;避免火災氣體達到爆炸濃度,避免瓦斯通過火區,避免瓦斯、煤塵爆炸;防止產生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5)根據己探明的火區位置和范圍,確定井下通風方案,其中,在進風井口、井筒內及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使用反風或使風流短路的措施。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的方向,控制火區的供風量;在入風的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必須有防止由于火風壓而造成的主風流逆轉的措施;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應保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適當增加風量或采取局部區域性反風;在掘進巷道發生火災時,不得隨意改變原有通風狀態,需進入巷道偵察或直接滅火時,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6)井下火災直接滅火法不能奏效時,必須迅速將火區封閉,封閉時應采取在火源的“進、回風側同時封閉”;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可以采用“先封閉火源進風側,后封閉火源回風側”的封閉順序,不得采用“先回后進”的封閉順序。封閉火區時,要盡量縮小封閉范圍,減小火區氧氣的積存量,封閉時盡可能撤出器材、設備,以免腐蝕損壞。封閉火區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
3礦井瓦斯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3.1 事故風險分析
礦井屬低瓦斯礦井,2018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瓦斯絕對涌出量為相對涌出量0.65m3/t,絕對涌出量3.48m3/min。采空區連成一片,采空區內存有濃度較高的瓦斯。當回采3下煤層時,特別是工作面初次放頂期間,上部采空區瓦斯將短時間內向工作面涌入,造成3下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及回風巷瓦斯偏高;沿空巷道掘進時,沿空煤柱壓酥,采空區內氣體溢入掘進工作面,形成氣體危害;西三采區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回采將多次揭露老巷,存在嚴重氣體災害。一旦發生瓦斯爆炸,可造成礦井停產,破壞巷道和機電設備,嚴重威脅現場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屬于礦井重大危險源,需加強日常的監測與治理。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瓦斯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通防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3.3處置程序
3.3.1事故響應分級
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直接啟動礦井Ⅰ級應急響應。事故及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3.4處置措施
發生瓦斯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災區的受困人員,迅速撤出受事故威脅地點的所有人員,凡與處理事故有關的任務,都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進行。
(1)調度室迅速了解瓦斯爆炸事故的發生位置、波及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現場通風情況, 調度員根據“十項應急處置權”,3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根據災情確定停電范圍,下達停電撤人命令。
(2)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通知上級相關部門組織救援。
(3)通防科對監測監控數據進行分析,發現異常立即報告指揮部。
(4)指揮部根據災情分析判斷通風系統破壞程度及發生連續爆炸、火災的可能性,積極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并根據災情發展及時調整優化方案。
(5)救護隊員按照救災方案沿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險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情況,發現火源立即撲滅,并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救護隊員首先偵察爆炸區域的情況,檢查CH4、CO、CO2的含量,查清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及分布地點,按照先搶救重傷、輕傷人員,后搶救遇難者的原則,積極搶救受困人員。在搶救受困人員中,要注意遇難人員的姿勢和倒向,做好記錄。在搶救中要嚴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員進入爆炸區域,防止中毒擴大事故。
(6)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發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影響救護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物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護隊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能盡快恢復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
(7)專人監測瓦斯,采取防止再次發生爆炸的措施,當瓦斯繼續增加有爆炸危險時,救護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地點。
(8)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制定受災區域通風方案,盡快恢復現場通風。
(9)如遇獨頭巷道距離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架支護損壞嚴重的情況,在確認沒有火源、遇險人員已經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工作,在恢復通風、打好支護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
(10)遇有事故蔓延、爆炸、坍塌冒落等,阻斷安全撤出路線時,可就近進入避難硐室進行避險,等待救援。
(11)對升井傷員,及時進行救治,嚴重傷員應立即轉往滕南醫院救治。當職工醫院不能滿足救治需要時,由指揮部請求棗礦集團中心醫院參與救護。
4礦井煤塵爆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4.1 事故風險分析
2016年,山東鼎安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高煤公司(礦井)提供的3上、3下煤層煤樣煤塵爆炸性進行了鑒定,結果為:3上層煤抑制煤塵爆炸的最低巖粉量為80%,火焰長度>400mm,煤塵爆炸指數39.81%,有煤塵爆炸性;3下層煤抑制煤塵爆炸的最低巖粉量為90%,火焰長度>400mm,煤塵爆炸指數36.23%,有煤塵爆炸性。所有采煤面和煤巷、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都是煤塵爆炸危險地點。煤塵爆炸防治的重點區域:①綜掘工作面②機采工作面③炮掘煤巷、半煤巖巷④溜煤眼爆破處理⑤防塵設施不正常使用的皮帶巷道。一旦發生煤塵爆炸,可造成礦井停產,破壞巷道和機電設備,嚴重威脅現場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屬于礦井重大危險源。
4.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煤塵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通防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3處置程序
煤塵爆炸事故響應
發生煤塵爆炸事故,直接啟動礦井Ⅰ級應急響應。事故及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4.4處置措施
發生煤塵爆炸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災區的受困人員,迅速撤出受事故威脅地點的所有人員,凡與處理事故有關的任務,都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進行。
(1)調度室迅速了解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位置、波及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現場通風情況,調度員根據“十項應急處置權”,3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根據災情確定停電范圍,下達停電撤人命令。
(2)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通知上級相關部門組織救援。
(3)通防科對監測監控數據進行分析,發現異常立即報告指揮部。
(4)指揮部根據災情分析判斷通風系統破壞程度及發生連續爆炸、火災的可能性,積極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并根據災情發展及時調整優化方案。
(5)救護隊員按照救災方案沿最短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員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遇險人員數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情況,發現火源立即撲滅,并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二次爆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救護隊員首先偵察爆炸區域的情況,檢查CH4、CO、CO2的含量,查清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及分布地點,按照先搶救重傷、輕傷人員,后搶救遇難者的原則,積極搶救受困人員。在搶救受困人員中,要注意遇難人員的姿勢和倒向,做好記錄。在搶救中要嚴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員進入爆炸區域,防止中毒擴大事故。
(6)清除災區巷道的堵塞物,煤塵爆炸后發生冒頂,造成巷道堵塞,影響救護隊員進行偵察搶救時,應考慮清理堵塞物的時間;若巷道堵塞嚴重,救護隊員在短時間內不能清除時,應考慮其他能盡快恢復通風救人的可行辦法。
(7)專人監測瓦斯,采取防止再次發生爆炸的措施,當瓦斯繼續增加有爆炸危險時,救護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地點。
(8)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制定受災區域通風方案,盡快恢復現場通風。
(9)如遇獨頭巷道距離較長、有害氣體濃度大、支架支護損壞嚴重的情況,在確認沒有火源、遇險人員已經犧牲時,嚴禁冒險進入工作,在恢復通風、打好支護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
(10)對升井傷員,及時進行救治,嚴重傷員應立即轉往滕南醫院救治。當職工醫院不能滿足救治需要時,由指揮部請求棗礦集團中心醫院參與救護。
5礦井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5.1 事故風險分析
5.1.1頂板事故主要是在從事煤礦井下掘進、采煤等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遇地質構造、安全技術措施有缺陷、頂板支護工程質量差、空頂作業、違章指揮作業等造成。
5.1.2隨著礦井開采范圍和深度的增加,礦山壓力顯現日趨增強,巷道頂板控制難度加大,掘進和采煤過程難以杜絕冒頂和片幫事故的發生。頂板事故發生有可能會造成埋人、堵人等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嚴重影響礦井的安全生產,頂板事故在夏季雨季多發。
5.1.3高煤公司現開采3層煤,包括3上、3下煤層,直接頂板為砂巖,巖性以細砂巖、中砂巖為主,屬2類中等穩定類型。井田內斷層比較發育,局部地段有巖漿侵入,地質構造復雜程度以斷層因素為最復雜,因此高莊井田的構造復雜程度屬中等偏復雜類型。2019-2020年礦井開采活動在西三采區、西七采區、西十一采區、西十三采區,采掘活動頻繁,受采動壓力影響,地應力顯現明顯、頂板抗干擾能力較差,再加上局部地段受地質構造復雜程度的影響,掘進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都易發冒頂、片幫等頂板事故。具體分析如下:
(1)應力集中區域開采:3下1103工作面、3上1308工作面、3上1302工作面、3下301工作面、3下1104工作面等工作面受鄰近采空區影響;受到工作面兩側鄰近采空區的影響,工作面及兩巷超前壓力大,巷道頂底板、兩幫移近量大、易墜網、鼓幫、工字鋼易變形,棚腿蹬出,開采時易發生冒頂。
(2)不規則工作面開采:3下301、3上1302、3下1104面等都屬于不規則工作面, 生產過程中, 邊采邊增加(或撤除)支架和溜槽等,工藝復雜,工序繁多,工作面機尾側縮減或增加支架和溜槽,給頂板管理帶來困難,容易誘發工作面和兩巷頂板事故,影響安全生產。
(3)工作面地質構造復雜區域開采:3下1103、3下301、3下1104工作面等沿主要斷層或支斷層布置,伴生斷層和次生斷層縱多,巷道壓力大、巷道變形、工作面頂板破碎,容易誘發工作面及巷道冒頂事故。
(4)工作面初采、收尾時期開采:3上1106面、3上1301面、3下1103面、3下301面等,工作面老頂初次來壓期間和工作面收尾期間是礦壓顯現比較劇烈的時期,工作面、兩端頭、兩道超前區域,容易發生壓架、片幫、折柱、斷梁、造成冒頂事故,要著重加強頂板管理。
(5)3上1103工作面材料巷、3上1301材料巷、3上1106材料巷、3上1105材料巷、3上302材料巷、3下502運輸巷、3下502材料巷沿空掘巷,受采空區動壓影響,圍巖壓力較大,巷道變形量較大,必須嚴格執行沿空掘巷專項措施,加強支護強度和支護質量。
(6)3上1301材料巷沿FD4斷層掘進、3上1106材料巷沿FN1-1斷層掘進,3下1104材料巷沿FN1斷層掘進受斷層影響圍巖破碎,增加頂板管理難度,揭露或靠近斷層時需及時采取加強支護措施,杜絕頂板事故。
(7)在掘進工作面切眼時,巷道斷面較大,再遇較小斷層構造時,增加頂板事故發生風險,必須先小斷面掘進,并采取一排單體加強支護后再進行刷寬,第二排單體要及時補打以加強支護。
(8) 3下1103工作面過F8斷層、3下301工作面過F301-2斷層,生產過程中必須制定專項措施,加強頂板管理,確保過斷層期間頂板安全。
(9)西三采區3上303工作面掘進期間通過建礦期間老巷及水采穿采區巷道,該區域巷道跨度大、地質資料不詳細給頂板管理帶來很大的隱患,掘進期間必須要做到先探后掘,并制定專項技術措施,加強頂板管控,確保頂板安全。
5.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頂板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生產或掘進副經理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采煤或掘進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5.3 處置程序
5.3.1事故響應分級
根據頂板事故類型、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1)Ⅲ級響應:指造成1 人(含1 人)以上輕傷或冒頂范圍較小,事故區隊的力量和資源能夠在2 小時內處置完畢的事故。
(2)Ⅱ級響應:指造成1~2 人重傷或冒頂影響一定區域內生產系統安全,處置因災疏散50 人以下,處理時間超過2 小時,需礦協調多個部門聯合處置的事故。
(3)Ⅰ級響應:指造成1~2 人死亡、被困,或10 人以下重傷或1000 萬以下經濟損失,或冒頂影響礦井生產系統安全的事故。
發生頂板事故后,當班帶班礦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有職工被困或被埋時,帶班礦領導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事故及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5.4處置措施
5.4.1現場發生頂板事故后,現場人員要迅速了解或判明頂板事故的地點、范圍和危害程度,是否傷害人員,是否堵人,是否阻斷通風系統,頂板事故是否有繼續蔓延傾向,自己所處地點的巷道頂板安全情況、通風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5.4.2撤離時,任何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不能亂跑。應在現場負責人及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救助,幫助撤離。撤退到頂板完好、通風良好地點,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報告內容簡單、扼要,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性質、時間、地點、范圍、主要原因、傷害情況和人員撤離情況等,并保持與公司調度室的聯系。
5.4.3冒頂事故被堵人員不能安全撤離時,應盡量保持清醒頭腦,穩定情緒,立即集合冒頂區以里所有人員,查看清楚冒頂情況,確定冒頂具體地點,看通訊是否暢通,通訊暢通時,要第一時間向調度匯報具體冒頂地點,遇險人數,然后再仔細檢查風水管路、電纜電線破壞情況,通風情況,水害情況,影響人身安全的其它危害因素,再將詳細情況向調度匯報。并盡力保持通風,或采取壓風供風,保持通訊聯絡,保存生命用水,對冒頂邊沿進行臨時支護,防止冒頂進一步擴大,爭取生存空間,停掉電源,解除觸電威脅。被堵人員處理完必要的措施,創造相對良好的生存環境后,必須注意保存體力和精力,節約使用飲水、飲食、礦燈照明等生命保障物資,不斷向外部發出求救信號,保持積極心態等待救援。
5.4.4現場處理冒頂事故時,執行好以下措施:
(1)處理冒頂事故前,必須把后路和頂板清理維護好,保證后路暢通、安全。
(2)處理冒頂時,必須堅持由外向里、逐步進行的原則,加強支護,確保支護質量,防止二次冒頂。
(3)處理冒頂事故中,要始終設專人檢查瓦斯和觀察頂幫情況,發現異常應立即撤出人員。
(4)處理冒頂區的方法要根據現場情況確定。采煤工作面發生局部冒頂時,一般采用掏梁窩,使用單腿棚或懸掛金屬頂梁處理;大面積冒頂時可采用整巷法及開掘補巷法繞過冒頂區。掘進工作面處理垮落巷道的方法有:木垛法、搭涼棚法、撞楔法、打繞道法。
(5)若遇險者被碎煤矸所埋,清理時要小心地使用工具,在接近遇險人員附近時嚴禁用鎬刨、錘砸等方法扒人、破煤(巖)塊。若遇險者被煤巖塊壓住,應用千斤頂或液壓起重器等工具把煤、巖塊抬起。搶救被埋壓的人員時間較長時,可用木棍向遇險人員送飲料或食物。
(6)搶救出的遇險人員,要用毯子保溫,對長期困在井下人員,不要用燈光照射眼睛。
(7)搶救被堵人員時,可用呼喊、敲擊等方法聽取回聲或電話聯系,并判斷遇險人員位置。處理冒頂前,必須先恢復冒頂區域的正常通風,如暫不能恢復時,可利用水管、壓風管等向被堵壓人員處輸送新鮮空氣,并把后路和頂板清理維護好,保證后路暢通、安全。處理冒頂區的方法要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如冒頂嚴重無法直接通過時,可采取掘小巷或繞道通過冒落區接近遇險人員。
(8)醫療救護組要安排醫務人員攜帶必要的搶險醫藥器具到達事故現場附近,對搶救出的受傷人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進行救治。
(9)搶救出傷員后,必須判斷傷情的輕重,人員較多時先搶救重傷人員,后搶救輕傷人員,要認真執行“三先三后”的原則:即對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傷員必須先復蘇后搬運,對出血傷員必須先止血后搬運,對骨傷的傷員必須先固定后搬運。
(10)事故單位在搶救過程中有困難時,如事故不能達到及時控制或有擴大趨勢時,由總指揮部決定請求外援。
6 礦井沖擊地壓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6.1 事故風險分析 6.1.1沖擊地壓是礦山壓力的一種特殊顯現形式,是井巷或采場周圍變形能釋放產生以突然、急劇、猛烈破壞為特征的動力現象。往往造成煤壁片幫、頂板可能有瞬間明顯下沉,有時底板突然鼓起甚至接頂;常常有大量煤塊突然破碎并從煤壁拋出,堵塞巷道,破壞支架;從后果看沖擊地壓往往造成人員傷亡和巨大的設備損失。
高煤公司礦井近幾年礦井經過多次改造產量大幅度提高,造成井下采掘強度提高,采場的周邊環境負擔以及采深逐步提高,地質條件的變化,到了深部沖擊地壓威脅越來越嚴重,相應的危害程度也增加。面臨著越采越深,礦山壓力越來越大;越采越空,煤柱型采場增多;越采越難,易采煤炭減少;構造、老空和煤柱區分布復雜等原因防沖形勢嚴峻。因此高煤公司西十一采區、西十三采區、西七采區的采掘活動均能夠引發礦震或誘發沖擊地壓災害,影響安全生產。
6.1.2高煤公司現開采3層煤,包括3上、3下煤層。西十一采區3上煤層具有強沖擊傾向性,3下煤層為弱沖擊傾向,頂板為弱沖擊傾向。西十三采區煤層及頂底板為弱沖擊傾向,西三采區3上、3下煤層及3上煤頂板為弱沖擊傾向;西十一、西十三采區上覆巖層中存在158米厚礫巖層,這些厚堅硬巖層易形成懸頂、聚積大量彈性能,在堅硬頂板破碎或滑移過程中突然釋放大量彈性能易導致工作面大面積來壓,甚至誘發沖擊災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區已超過臨界采深,即已經達到誘發沖擊地壓的深度條件,因此正常開采時可能發生沖擊地壓;西十一采區、西三、西七采區存在大面積采空區,采空區側煤體受到側支承壓力影響,易與工作面采動應力疊加,從而誘發沖擊地壓。礦井內斷層較多,并且較為密集,當斷層構造應力與采動應力疊加時很可能發生沖擊災害。西十一、西十三采區存在區段保護煤柱、硐群保護煤柱、村莊保護煤柱、船閘保護煤柱等,在工作面采動影響下易發生沖擊地壓。西十一采區工作面開采后期,形成孤島工作面開采,由于孤島工作面開采易于形成“C”型覆巖空間結構,從而使沖擊危險性增大。西十一采區中部存在大量硐群,同時工作面回采形成的采空區側向應力易于和硐群應力耦合從而應力集中程度更大。
6.1.3沖擊地壓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地點
導致礦井發生沖擊地壓的因素很多,高煤公司2019年-2020年沖擊地壓發生重大風險區域地點主要如下:
(1)采煤范圍: 3下1104和3下1103綜采工作面在初采期間初次來壓、初次放頂、留底煤、周期來壓、見方階段、過斷層、末采、撤面等西十一區域和地點。
(2)掘進范圍: 3下1104材料巷、3上1302材料巷、3上1308材料巷、3上1308運輸巷、3上1302運輸巷等地點在巷道掘進揭煤、過斷層、褶曲構造、貫通等西十一、西十三區域和地點。
6.1.4事故發生的危害嚴重程度及影響的具體范圍
(1)綜采工作面因采深自重應力、采空區側向支承壓力、斷層和褶區構造應力、沿空側不規則大煤柱應力疊加,在采動影響下具備能發生沖擊地壓災害的風險。
(2)掘進工作面受采深自重應力影響,過褶區構造及巷道貫通期間,在掘進擾動下應力集中,有可能發生沖擊地壓的風險
(3)沖擊地壓的危害性極大,只要彈性能量積聚到煤巖體承受的臨界程度,就會發生沖擊地壓??稍斐刹删蚬ぷ髅婕跋锏赖钠茐淖冃?、支護與設備、材料損壞或發生位移、瓦斯及有毒有害氣體溢出、作業場所破壞、人員嚴重受傷,還可能引發瓦斯、煤塵爆炸和氣體燃燒等次生礦井災害。
6.1.5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沖擊地壓發生前的預兆主要有以下幾種,當出現以下一種或其中幾種預兆時,要及時采取措施防范。
(1)有聲預兆:主要表現在工作面及附近頂板內、兩幫內或掘進迎頭前方連續出現煤炮或小沖擊現象;有較大的煤炭突出,煤壁突然外臌;出現煤壁有連續聲響、煤炮聲頻繁、圍巖活動明顯加劇、支護變形發出聲響、有較大的煤炭突出或煤壁突然外膨、頂板下沉壓力持續增加等現象時,以及工作面及附近打錨桿孔或卸壓時出現卡鉆、頂鉆、小沖擊現象和監測出現預警時。
(2)無聲預兆:主要有煤壁片幫掉渣、頂板掉渣、頂板脫層、頂底板鼓出、頂板出現裂縫、直接頂漏頂等,和大面積冒頂的預兆有些類似。
6.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沖擊地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防沖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6.3 處置程序 6.3.1事故響應分級
根據礦井沖擊地壓事故嚴重程度,應急響應分三級:
①Ⅲ級響應:可能造成1人(含1人)以上輕傷,因災害撤離當班作業人員的事故。
②Ⅱ級響應:造成1~2人重傷,因災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
③Ⅰ級響應: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事故。
發生沖擊地壓事故后,事故及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6.4 處置措施 ?6.4.1調度室迅速了解沖擊地壓事故的發生位置、波及范圍、人員傷亡情況情況,調度員根據“十項應急處置權”,3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
6.4.2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通知上級相關部門組織救援。
6.4.3應急指揮部根據災情分析判斷防沖系統破壞程度及發生次生災害的可能性,積極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并根據災情發展及時調整優化方案。
6.4.4救護隊到公司后按照救援方案攜帶必要技術裝備入井,按照《礦山救護規程》有關規定進行探查,主要負責災區偵查、搶救遇險遇難人員,恢復巷道通風,清理沖擊地壓發生時產生的堵塞物等。
6.4.5沖擊地壓引發煤塵爆炸等事故時,應同時進行滅火和救人,并采取防止再次發生沖擊地壓事故的措施。
6.4.6某區域發生了沖擊地壓,若現場出現受傷人員,災區人員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將受傷人員從該區域抬離到進風流安全地帶,并組織其他人員維護好安全通道,立即撤至應力集中區外的進風流安全地帶,隨時與調度室保持聯系。
6.4.7、某區域發生沖擊地壓,若現場無受傷人員,災區現場管理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組織人員立即撤至應力集中區外的進風流安全地帶,避開巷道交叉口,并等候調度室的搶險救災命令。
6.4.8接到調度室通知后,防沖辦有關人員要及時到現場勘查,做好記錄,及時對沖擊地壓發生的征兆、發生經過、有關數據及破壞情況進行全面、準確調查分析,分析判斷現場是否仍有沖擊危險可能,及時將現場有關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6.4.9在現場搶險救災之前,經防沖辦分析監測可以執行現場搶險后,所有救災人員要服從指揮部命令,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工作,首先必須維護好搶救現場安全通道,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其次要保證外圍的運輸、進料等系統暢通無阻。
6.4.10在現場搶險救災中,防沖辦有關人員要判斷事故區域或地段的沖擊危險性是否降低、減弱或升高,如有所升高時,立即撤出所有救災人員,待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繼續搶險作業。
6.4.11在現場搶險救災之前,通防科必須立即安排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安全地帶監測通風、有害氣體等情況,查清風流變化、風量及有害氣體濃度,必要時采取臨時措施改善事故區域通風狀況,降低有害氣體濃度,瓦斯超限的區域必須切斷電源。
6.4.12采煤工作面發生沖擊地壓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1)迅速撤退到安全地點。當附近發生沖擊地壓時,迅速遠離危險區,避開交岔點及各種應力集中區,撤退到安全地點,安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等待救援人員。
(2)遇險后要立即發出求救信號。沖擊地壓對人員的傷害主要是底板彈起將人摔倒、沖擊波對人體各器官的傷害及拋出的煤、物將人砸傷、頂、底板和兩幫閉合將人擠傷,遇險者要立即采用呼叫、敲打(如敲打可能引起其它傷害時,則只能呼救)等方法,發出有規律、不間斷的呼救信號,以便搶救人員及時發現。
(3)沖擊地壓發生地點回風側人員要立即有序撤至新鮮風流處,并在各個能夠通達發生沖擊地壓地點的通道處安設示警標志,嚴防人員入內。
(4)被拋出的煤和物品埋壓人員時,人員不能驚慌失措,在未觀察好周圍環境及支護狀況時,切忌猛烈掙扎,避免事故擴大。
6.4.13獨頭巷道迎頭發生沖擊地壓時的避災自救措施
(1)遇險人員要正視已經發生的災害,切忌驚慌失措,要迅速組織起來,主動聽從災區中班組長和有經驗老工人的指揮,團結協作,盡量減少體力和隔堵區的氧氣消耗,有計劃的使用飲水、食物和礦燈等,做好較長時間避災的準備。
(2)如人員被困地點有電話,要立即用電話匯報災情、遇險人數和計劃采取的避災自救措施。否則,要采用敲擊鋼軌、管道和巖石等方法,發出有規律的呼救信號。并每隔一定時間敲擊一次,不間斷地發出信號,以便營救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3)盡量遠離沖擊地壓發生地點,避開交岔點,以防止應力重新分布,形成新的應力集中,再次發生沖擊地壓。
(4)如人員被困地點有壓風管,要打開壓風管給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并稀釋被隔堵空間的瓦斯含量。但要注意保暖。
6.4.14營救被沖擊地壓埋壓人員的措施
(1)保證營救人員的自身安全。開展營救前,要由外向里對已發生沖擊地壓地點進行監測,必要時進行鉆屑法檢驗,如監測發現無沖擊危險時方可開展營救工作,同時對事故發生地點附近采取加強支護措施,清理后路的障礙物,保證后路暢通。
(2)對事故發生地點進行支護。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在保證營救人員安全和營救方便的前提下,對事故發生地點進行支護。如頂板完好,只是幫部煤體沖出,可采用沿已沖擊幫打貼幫點柱或架設抬棚等支護措施;如頂板破碎,可采用掏梁窩架設單腿棚進行處理。
(3)營救被埋壓人員。支護完成后,要派專人觀察頂板,才能清理被埋壓人員附近的煤矸等,直至將遇險人員救出。在營救過程中,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傷害遇險人員。如遇險人員被大塊煤矸壓住,要采用起重氣墊、液壓起重器或千斤頂等工具把大塊煤矸頂起,將人員迅速救出。
7礦井供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7.1 事故風險分析
高煤公司供電系統可能出現的事故及危害有:35kV供電電源跳閘事故,主變壓器故障事故,供電系統設施故障事故,主干線電纜故障(短路、漏電、著火等)事故,暴風、暴雨、強雷電等災害天氣引起突發性事故,造成礦井全部或部分停電。以上類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壓供電系統停電,其后果較為嚴重,根據停電范圍不同,會造成礦井主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停風,井下瓦斯積聚,井下空氣成分惡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設備無法正常工作,隨著礦井水的不斷涌出而不能將礦井水排至地面,會造成淹井;提人設備因停電無法正常運轉,致使井下工作人員無法快速上井。
7.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供電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機電副經理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機電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7.3處置程序
7.3.1事故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應急響應分級。
①Ⅲ級事故響應:造成1人(含)以上輕傷,或影響采掘工作面地點供電的事故。
②Ⅱ級事故響應:造成1~2人重傷,或影響采區供電的事故。
③Ⅰ級事故響應: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或發生全礦性(雙回路)停電、中央變電所停電事故。
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內容、方式,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7.4處置措施
7.4.1應急避險
(1)調度室迅速了解供電事故的發生位置、事故性質、人員傷亡情況、設備損壞情況等,調度員根據“十項應急處置權”,3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
(2)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通知上級相關部門組織救援。
(3)通防工區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發生異常立即報告指揮部。
(4)指揮部根據災情分析判斷供電系統破壞程度及因供電事故引發次生事故的可能性,積極研究制定救災方案,并根據災情發展及時調整優化方案。
(5)救護隊按照救援方案攜帶必要裝備利用安全通道到達現場,按照《礦山救護規程》有關規定進行探查,主要負責偵查、搶救遇險遇難人員,排除險情,恢復供電,消除故障等。
(6)對供電事故中產生火災,應同時進行滅火和救人,并采取防止發生爆炸的措施,派專人監測瓦斯,有爆炸危險時,必須把救護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7)上級變電所事故造成運行線路停電,變電所值班或巡檢人員立即投入備用回路,恢復礦井供電,同時,將事故情況匯報調度室和公司電力調度。
(8)主變電所內部故障造成礦井負荷全部或部分停電,應快速切除故障設施及線路,快速恢復非故障設施及線路供電。判斷停電原因、停電影響范圍,明確應急處理方案,快速組織供電搶險小組處理修復故障設施及線路。
7.4.2礦井35kV供電系統發生停電事故時,按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當礦井35kV運行回路供電中斷時,地面變電所失電,供電工程處值班人員迅速驗證備用電源是否有電。如備用電源有電,作如下操作即可恢復供電:
①斷開運行的35kV斷路器、隔離刀閘。
②合上35kV備用電源隔離刀閘、斷路器。
③合上備用主變進線刀閘和斷路器。
④合上6kV進線隔離刀閘、斷路器。
⑤合上6kV母線聯絡開關。
⑥按負荷重要程度(主通風機、副井絞車、井下排水)依次恢復各開關柜的供電。
(2)礦井35kV兩回路停電時,供電工程處值班員立即向供電工程處調度中心、高煤公司調度室匯報。由供電工程處調度中心組織搶修并恢復供電。在因停電發生生產事故時,立即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迅速有序處理事故,及時地將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地面變電所值班人員全面檢查變電所內的設備,并做好記錄。
(3)礦井35kV兩回路電源出現故障時,機電科應迅速聯系供電工程處調用放置在尹洼的應急移動柴油發電機組。由供電工程處備齊接入電源所需電纜和物資,做好接入方案及相應的應急措施,機電科應準備好并網備用開關,確保移動電源到達后能夠快速接入。應急移動柴油發電機組接入礦井電網供電后,調度室立即通知機電科做好副井的應急提升工作。
7.4.3礦井主通風機停止運轉,且10min內不能恢復正常通風處置措施:
當主通風機停止運轉,且10min內不能恢復正常通風,礦調度室應立即啟動I級響應程序,同時啟動《礦井主通風機停機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并應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由調度室通知通風防塵科負責打開西風井安全門、防爆蓋等,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2)調度室具體指揮,各科室值班人員協助,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升井,人員從梯子間升井時,現場由機電科安排1名把鉤人員負責清點升井人數,安監處安排1名安監員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嚴禁攜帶利器及重物的人員從梯子間升井。梯子間行人間隔為1人/層,嚴禁人員擁擠、扎堆式進入梯子間。
具體路線如下:
①西翼最遠以負740泵房變電所為例避災路線為:
負740泵房變電所→負740車場→西十三纜車巷→西十一纜車巷→西五纜車巷→西五軌道大巷→副井候車室(負215回風巷西風井井底梯子間處)→經副井升井(西風井或主井梯子間升井)→地面。
避災路線沿途用時:
負740車場:巷道長度300米,沿途需步行約4分鐘。
西十三纜車巷:架空乘人裝置型號RJY55-30/2500(A),巷道長960米,最大運輸坡度16°,運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裝置需約13分鐘,步行約26分鐘。
西十一纜車巷:架空乘人裝置型號RJY42-16/1156,巷道長1156米,最大運輸坡度16°,運行速度1.18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裝置需約16分鐘,步行約32分鐘。
西五纜車巷:架空乘人裝置型號RJY55-20/950,巷道長950米,最大運輸坡度20°,運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裝置需約13分鐘,步行約26分鐘。
西五軌道大巷:巷道長度1000米,沿途需步行約15分鐘。
副井:副井絞車型號JKMD-3.25×4(I)E,提升距離253.3米,最大運行速度5.95米/秒,YR630型高壓電機,6V×37S+FC-Φ32ZAB zz(ss)型鋼絲繩各2根,乘坐罐籠需約3分鐘。
主井梯子間:243.6米,58層,間距4.2米/層,材質為玻璃鋼外敷鋼材,爬行約50分鐘。
西風井梯子間:252.5米,42層,間距6米/層,材質為玻璃鋼外敷鋼材,爬行約55分鐘。
升井時間合計:沿途乘人設備可使用時,升井合計用時需64分鐘;所有環節均需步行時,升井合計最長用時需158分鐘。
②東翼最遠以西七1#變電所為例避災路線為:
西七1#變電所→西七上山纜車巷→西七纜車巷→西一纜車巷→西一軌道大巷→負215軌道大巷→經副井升井(主井或西風井梯子間升井)→地面。
避災路線沿途用時:
西七上山纜車巷:架空乘人裝置型號RJY55-30/2500(A),巷道長840米,最大運輸坡度12°,運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裝置需約12分鐘,步行約24分鐘。
西七纜車巷:架空乘人裝置型號RJY55-35/1000,巷道長650米,最大運輸坡度18°,運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裝置需約9分鐘,步行約18分鐘。
西一纜車巷:架空乘人裝置型號RJY55-14.5/1150,巷道長1150米,最大運輸坡度16°,運行速度1.2米/秒,乘坐架空乘人裝置需約16分鐘,步行約32分鐘。
西一軌道大巷:巷道長度300米,沿途需步行約4分鐘。
負215軌道大巷:巷道長度200米,沿途需步行約3分鐘。
副井:副井絞車型號JKMD-3.25×4(I)E,提升距離253.3米,最大運行速度5.95米/秒,YR630型高壓電機,6V×37S+FC-Φ32ZAB zz(ss)型鋼絲繩各2根,乘坐罐籠需約3分鐘。
主井梯子間:243.6米,58層,間距4.5米/層,材質為玻璃鋼外敷鋼材,爬行約50分鐘。
西風井梯子間:252.5米,42層,間距6米/層,材質為玻璃鋼外敷鋼材,爬行約55分鐘。
升井時間合計:沿途乘人設備可使用時,升井合計用時需47分鐘;所有環節均需步行時,升井合計最長用時需136分鐘。
7.4.4地面變電所6kV供電系統發生停電事故處置措施:
(1) 供電系統一類負荷均為雙回路供電,當運行回路的電源及開關部分發生停電事故時,立即倒入備用電源及開關運行。
(2) 非一類負荷發生停電事故時,首先停止事故線路的控制開關,并立即根據事故原因進行搶修或更換損壞的設備、設施、線纜。
7.4.5負215中央變電所四回路電源全部停電事故處置措施:
(1)35/6kV變電所值班員立即匯報公司調度室、區隊值班員。
(2)35/6kV變電所值班員對下井四路電源檢查無問題后,得到調度室、區隊值班員同意后,方可恢復中央變電所四路電源供電。將四路進線開關柜恢復送電,全面恢復中央變電所停電前供電方式。
(3)根據事故時監控系統運行狀態和參數,采用地面遠程操作或由井下電氣維修工恢復西五變電所、西三變電所、負430變電所、負530變電所、負600變電所、負740變電所、強力皮帶配電點、副井下井口配電點等變(配)電所的供電。
(4)查明事故原因并切斷故障點,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待故障排除后恢復供電。
7.4.6負370變電所兩路電源線路停電事故處置措施:
(1)35/6kV變電所值班員立即匯報公司調度室、區隊值班員。
(2)35/6kV變電所值班員對下井兩路電源檢查無問題后,得到調度室、區隊值班員同意后恢復負370變電所兩路電源供電。將兩路進線開關柜恢復送電,全面恢復負370變電所停電前供電方式。
(3)根據事故時監控系統運行狀態和參數,采用地面遠程操作或由井下電氣維修工恢復負530變電所、西七1#變電所等變(配)電所的供電。
(4)查明事故原因,組織維修人員進行處理,待故障排除后恢復供電。
7.4.7送電安全技術措施:
(1)當發生礦井停電事故,造成主通風機停風時,應快速切換至備用回路,如備用回路也無電,立即匯報調度室,啟動礦井主通風機停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打開防爆門實施自然通風,調度室通知井下所有人員進行由主井或風井梯子間撤離,并立即組織人員查找原因進行搶修。
(2)礦井恢復正常供電后,礦井送電順序為:35/6kV變電所→主通風機房→井下變電所→全風壓巷道電氣設備→獨頭巷道電氣設備。
(3)井上下各崗點具備送電條件后,根具體情況,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采用地面遠程操作或由井下專職電工現場恢復供電。
(4)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以及井下各配電點恢復供電前,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所有電氣設備及其開關地點附近的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小于0.5%時,方可送電,同時嚴格執行逐級送電規定。
(5)井下各變(配)電所送電前,應先要求上級變電所送本所進線電源,然后送高壓總進線開關,再送高壓饋出開關,再送低壓總進線開關,最后送低壓開關、監測監控等電氣設備。
(6)井下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前,必須由專職瓦檢員檢查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送電,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7)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復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系統內的供電。
(8)各崗點送電時,若由專職人員或值班電氣人員現場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者站在絕緣臺上。
8礦井提升運輸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8.1 事故風險分析
提升運輸事故的類型有:立井提升事故、立井墜人事故、暗斜井提升運輸事故、井下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事故、井下皮帶磨損著火及皮帶機卷帶造成人身傷害、平巷軌道運輸電機車牽引列車追尾事故等。
8.1.1立井提升事故的危害程度
立井提升事故有提升機斷繩、提升容器墜落、卡罐(卡箕斗)、提升容器過卷及提升系統設備損壞等,不僅影響礦井提升安全和正常生產,而且嚴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身傷害。
8.1.2立井墜人事故及危害程度
在井筒或井架、井梁上檢修施工,導致立井墜人事故,嚴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身傷害。
8.1.3 暗斜井提升運輸事故的危害程度
因礦車連接脫銷、斷環和斷碰頭、保護裝置失效等引起的斜巷跑車、車輛掉道等事故,不僅損壞設備,影響正常生產,而且嚴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身傷害。
8.1.4井下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事故的危害程度
井下架空乘人裝置乘人越位掉繩、鋼絲繩老化斷絲超限發生斷繩或因減速機斷軸損壞發生跑車等事故,不僅可能造成損壞設備,影響正常運送人員,而且嚴重時會危及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人員傷亡。
8.1.5皮帶磨損著火及皮帶機卷帶、斷帶傷人事故的危害程度。
皮帶磨損著火及皮帶機卷帶、斷帶傷人事故,不僅造成損壞設備,影響生產運輸,嚴重時會危及人身傷害。
8.1.6平巷軌道運輸電機車牽引列車追尾事故的危害程度
平巷軌道運輸電機車牽引(人行車、礦車)列車發生追尾事故時,不僅造成損壞設備,影響正常生產運輸,而且嚴重時會危及人身傷害。
8.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提升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機電副經理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機電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8.3處置程序
8.3.1事故響應分級
針對提升運輸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1)Ⅲ級響應:提升運輸無法正常運行或可能造成1人(含1人)以上輕傷的事故。
(2)Ⅱ級響應:造成1~2人重傷,或影響提升4小時以上的事故。
(3)Ⅰ級響應: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或影響提升8小時以上事故。
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內容、方式,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8.4處置措施
8.4.1應急避險
調度室迅速了解提升事故的發生位置、事故性質、人員傷亡情況、設備損壞情況等,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按照公司經理指令通知上級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如果現場事故影響井下人員從副井升井,則選擇從主井或西風井梯子間升井。
8.4.2副井提升機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1)電機損壞
①事故發生后,當班司機及時向高煤公司調度室、機電運輸科匯報,并說明罐籠停在哪個位置,罐內人員情況。
②機電運輸科接到主電動機損壞事故匯報后,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③機電運輸科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準備搶修用材料配件及其它特殊材料配件,迅速更換電機。
④更換電機后,低速運行提升機,等試車正常后,方可正常提升。
(2)變頻裝置損壞應急處理措施
①如果變頻系統出現故障,立即切換至工頻運行。試車無異常后,再恢復正常提升。
②如果是變頻裝置的功率單元損壞,應立即更換故障單元,試車時應注意:低速運行,發現異常立即停車或急停制動。試車無異常后,再恢復正常提升。
(3)發生PLC控制臺故障應急處理措施
PLC控制臺內部元件損壞,驅動裝置停止運行,制動閘難以打開,應盡快排除故障點,排除后以正常方式提升。
(4)斷尾繩事故處理措施
①機電運輸科接到副井斷尾繩事故匯報后,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②機電運輸科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運轉工區將搶修用焊條、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特殊材料配件運到現場。
③機電運輸科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組織人員查看現場,做好記錄,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井筒裝備損壞情況。
④將所有物品準備齊全后,按指揮部指令搶修或更換損壞的尾繩。
(5)墜罐事故處理措施
①機電運輸科接到副井墜罐事故匯報后,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且現場人員和受災人員及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②機電運輸科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運轉工區將搶修用的起吊設備、棕繩、繩鼻子、滑子、氧氣、乙炔等材料配件運到現場。
③搶險人員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員指定施工負責人,并由施工負責人組織召開搶修會,學習應急救援預案,強調施工注意事項,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分工,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
④一切準備齊全后,由施工負責人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記錄。
⑤啟動本應急預案,按指揮部命令進行搶救、搶修。
(6)卡罐事故處理措施
①機電運輸科接到副井卡罐事故匯報后,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②機電運輸科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準備搶修用的起吊設備、棕繩、繩鼻子、滑子、氧氣、乙炔等材料配件。
③搶險人員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員指定施工負責人,并由施工負責人組織召開搶修會,學習應急救援預案,強調施工注意事項,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分工,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
④一切準備齊全后由施工負責人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記錄。
⑤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按指揮部命令進行搶救、搶修。
(7)應急行人措施
①副井絞車發生事故后無法升降人員時,根據實際情況,由主井應急行人,主井應急行人前,由機電運輸科安排人員對主井絞車進行調繩,箕斗位置由提物到位改為行人位,并對主井提升系統中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行人期間的安全可靠。
②副井絞車、主井絞車同時發生事故后無法升降人員,井下人員需升井撤離時,由機電運輸科要指派專人檢查西風井梯子間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人員從西風井梯子間進行撤離。
8.4.3主井提升機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1)墜箕斗事故處理措施
①機電運輸科接到主井墜箕斗事故匯報后,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②機電運輸科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運轉工區將搶修用起吊設備、棕繩、繩鼻子、滑子、氧氣、乙炔等材料配件運到現場。
③搶修人員到位后,由施工負責人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記錄。
④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按指揮部命令進行搶修。
(2)提升機減速箱機械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①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明確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介紹清楚現場具體情況及施工注意事項,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
②施工人員搬運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砸傷手腳。
③施工前,由專職電工停掉電機電源開關,并閉鎖,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
④施工人員將拆下的零部件做好標記,統一存放,派專人看守,防止丟失。
⑤迅速組織更換備用減速箱。
8.4.4斜井絞車斷繩跑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1)機電運輸科負責范圍內的絞車接到暗斜井斷繩跑車事故匯報后,及時通知運搬工區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采掘工作面小絞車、無極繩絞車等出現車輛掉道等事故時,應及時向責任工區及公司調度匯報,由責任工區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2)根據發生事故絞車的地點,由責任單位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準備搶修用起吊設備(如手拉葫蘆、起道器、千斤頂等)、棕繩、繩鼻子、滑子等材料配件。
(3)搶修人員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員指定施工負責人,強調注意事項,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分工,首先搶救現場傷員,然后搶修現場損壞的設施,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
(4)對現場傷員搶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負責人對事故現場進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記錄。
8.4.5電機車(牽引礦車、人行車、平板車)發生追尾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1)根據使用單位的不同,運搬工區或其他責任工區接到電機車(牽引礦車、人行車、平板車)發生追尾事故匯報后,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2)運搬工區或其他責任工區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準備搶修用起吊設備(如手拉葫蘆、千斤頂等)、棕繩、繩鼻子、撬棍等材料配件。
(3)搶修人員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員指定施工負責人,強調注意事項,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分工,首先搶救現場傷員,然后搶修現場損壞的設施,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
(4)對現場傷員搶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負責人對事故現場進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記錄。
8.4.6皮帶機打滑著火及卷帶、斷帶傷人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1)現場人員和受災人員及時開展自救和互救;發現著火事故時,現場人員須立即斷電、滅火,呼吸困難時,立即戴好自救器。
(2)皮帶工區或其他責任工區接到皮帶機打滑著火及卷帶傷人事故匯報后,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3)皮帶工區或其他責任工區當天值班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準備搶修用起吊設備(如手拉葫蘆、千斤頂等)、棕繩、繩鼻子、撬棍等材料配件。
(4)搶修人員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員指定施工負責人,強調注意事項,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分工,首先搶救現場傷員,然后搶修現場損壞的設施,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
(5)對現場傷員搶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負責人對事故現場進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記錄。
8.4.7井下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運搬工區接到所負責的架空乘人裝置事故匯報后,當班值班人員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2)運搬工區當天值班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負責人,準備搶修用起吊設備(如手拉葫蘆、逮子繩等)、棕繩、滑子等材料配件。
(3)搶修人員到位后,由值班管理人員指定施工負責人,強調注意事項,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分工,首先搶救現場傷員,然后搶修現場損壞的設施,使人人心中有數各負其責。
(4)對現場傷員搶救和安置后,由施工負責人對事故現場進一步勘查,查明事故原因,做好記錄。
9礦井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9.1 事故風險分析
高煤公司現有爆炸物品、氧氣乙炔庫、井下炸藥庫炸藥容量2400公斤、雷管15000發。油品、化工化學品、爆炸物品存在易燃、易爆、泄漏、有毒、腐蝕等危害性。在搬運、儲存、保管過程中,因意外或違反庫房管理制度和危險品保管規程易發生火災、爆炸、泄漏等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和污染環境。
9.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總工程師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通防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9.3 處置程序
9.3.1事故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1)Ⅲ級響應:可能造成1人(含1人)以上輕傷,因災害撤離當班作業人員的事故。
(2)Ⅱ級響應:造成1~2人重傷或中毒,因災疏散50人以下的事故。
(3)Ⅰ級響應:造成1~2人死亡或被困,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事故。
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內容、方式,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9.4 處置措施
9.4.1 地面發生爆炸時,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發出警報,穿戴好防護服并切斷電源。如果火勢較小,使用滅火器滅掉火源,無法控制時,要立即脫離現場。
9.4.2 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把周圍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9.4.3 井下材料庫發生爆炸時,現場人員立即停止工作并切斷電源;應沉著冷靜,有秩序的按照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現場。如果火勢較小,使用滅火器滅掉火源;無法控制時,要立即脫離現場逃生。
9.4.4 井下撤離人員若感覺呼吸困難,應立即佩戴自救器,沿避災路線撤離。爆炸地點附近如有臨時避險硐室,被困人員可進入,等待救援人員到來。
9.4.5調度應急處置
(1)調度室迅速了解事故的發生位置、波及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和現場通風情況,調度員根據“十項應急處置權”,3分鐘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
(2)調度員按照事故信息報告程序通知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按照公司指令啟動應急預案,召集指揮部成員集合,通知上級相關部門組織救援。
9.4.6 救人為先:在事故中有被困或受傷人員,要千方百計解救人員并轉移到安全地帶由醫護人員救治。
9.4.7 安全疏散:保衛科要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進行警戒,把周圍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保衛科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和被轉移的物資。
9.4.8 財產轉移:為防止災情擴大和財產遭受更大損失,在救災的同時要做好事故現場附近物資財產轉移。
9.4.9 嚴防死守:事故地點相鄰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守護好本單位的物資財產,防止遭受災害。
9.4.1如果事故影響副井人員提升,則井下人員從主井或西風井梯子間升井。
10 礦井災害性天氣專項應急預案
10.1 事故風險分析
(1)地形與氣象
高煤公司井田范圍內地勢平坦,位于山前沖積平原的濱湖區,地勢自北東向南西緩慢下降,地勢自然坡度約萬分之六,地面標高+32~+43m,西部跨入微山湖、昭陽湖兩湖區,地勢低洼,局部長年積水為湖沼區。
地表為一東北向西南略有傾斜的濱湖沖積平原,地面標高+31.44~+38.15m,地形自然坡度約1‰,主要由陸地、洼地和湖區三部分組成。區內地表水系除南四湖外,流經區內的河流主要有老運河、東股閘下引河和衛河等。南四湖經防、蓄、疏、排綜合治理后,高莊井田的陸地范圍基本不受洪水威脅。
本區屬暖溫帶季風型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春季雨水較少,夏季炎熱多雨,秋季多晴日麗,冬季干燥寒冷。根據微山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并結合以往收集的氣象資料,對本區的氣象情況簡敘如下:
①氣溫。歷年最高氣溫40.5℃(1966年7月18日),最低氣溫-22.3℃(1967年1月3日),平均氣溫13.7℃,1月份平均氣溫最低,為-6℃,7月份平均氣溫最高,為31.4℃;一般在十月中旬出現霜凍,十一月中旬初雪,最大積雪厚度0.09m,冰凍期3~4個月,最大凍土深度為20~30cm,最大積雪厚度為17cm。
②降雨量。歷年雨季一般從6月下旬開始,9月中旬結束,以7、8月份降水量最多。年平均降水量為800.0mm,年最小降水量為523.7mm(1981年),年最大降水量為1392.9mm(1971年)。
(2)地面水災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引發地面水災會威脅礦井通風、提升井口安全和正常生產,同時暴雨有可能導致微山湖堤壩垮塌發生淹井事故。
(3)井下發生突水事故及危害程度
因災害性天氣引發的井下發生突水事故會造成排水困難、有可能造成淹沒設備或巷道堵塞,危及井下采區內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4)大雨、暴雨、雷電事故及危害程度
大雨、暴雨、雷電事故會導致某個變電所的一回路電源跳閘,進而影響某個場點或某個采區的生產、運輸、排水及通風安全。
(5)強降溫降雪造成礦井大面積停電或局部停電的危害程度
如發生礦井兩回路停電事故,將出現全公司停電而影響礦井通風、提升、運輸、排水和正常生產,會造成井下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升高,嚴重威脅礦井安全和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
(6)強降溫降雪對主、副井口提升的危害程度
①造成副井口及井架設施上結冰、掛凌,嚴重威脅副井提升安全和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
②造成主井口及井架設施上結冰、掛凌,嚴重威脅主井提升安全,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7)強降溫降雪對地面交通、職工出行正常生活的危害程度
①嚴重時會造成地面交通中斷、影響職工正常出行和正常生活。
②地面結冰會使汽車剎車失靈,出現交通事故,危及職工的生命安全。
③地面結冰會影響煤炭外運,嚴重影響礦井安全生產。
事故類型有大雨、暴雨引發地面水災、井下發生突水事故、強降溫降雪引發礦井供電和主、副井提升安全事故、地面交通事故等。
10.2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災害性天氣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機電副經理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機電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
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10.3 處置程序
10.3.1事故響應分級
汛期本地區受河流、湖泊等泄洪威脅時或24小時以內連續降雨達到50mm以上;或發現地面向井下潰水的,直接啟動礦井Ⅰ級應急響應。
10.3.2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
調度室接到氣象部門發布災害性天氣信息或發生洪澇災害險情,達到停產撤人條件時,值班調度員立即通知井下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有序撤離升井,并向公司值班領導和公司經理匯報,根據公司經理命令發出防洪警報,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有關單位人員實施抗洪搶險。
10.4 處置措施
10.4.1應急避險
(1)因災害性天氣造成礦井停電應立即對應礦井供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啟動響應。
(2)因災害性天氣造成井下發生突水事故時應立即對應礦井水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啟動響應。
10.4.2處置措施
10.4.2.1大雨、暴雨災害防洪搶險應急處置措施
(1)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時應立即命令施發抗洪搶險信號,信號規定為:鳴笛警報為一長一短,間隔5秒,抗洪搶險信號操作由調度指揮中心通知鳴笛,通知受災區域人員先撤至安全區域。
(2)搶險信號發出后,各單位搶險人員在本單位負責人的帶領下迅速到達責任目標地點集合,按指揮部要求進行搶險。
(3)井下工作人員接到撤人通知后,應在跟班區隊長、班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沿避災路線撤離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并清點人數向本單位值班人員匯報,各單位值班人員及時匯報調度室。
(4)中央泵房迅速關閉泵房防水門,開啟所有排水設備,并控制好進水閘門進水量,同時應保證泵房人行道暢通。
(5)安監處明確專人負責在井口簽發入井特別許可證并負責清點上井人數。
10.4.2.2強降溫降雪天氣災害應急處置措施
(1)強降溫暴風雪災害發生后,公司內各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組織職工和有關人員開展清雪、自救。
(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指揮部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分析、研究可能造成的災害,并采取積極應對措施進行處置。
(3)暴風雪過后要安排人員對供電線路、通訊線路進行巡查,出現供電故障,及時報告,確保通訊、供電安全。對發生凍雨等災害氣候,屬高煤公司(礦井)管轄的設備,根據操作規程分級停電后,進行凍雨處理,確保供電、通訊安全。
(4)冰雪期間及過后要保證主、副井井口、宿舍樓、辦公樓、浴室等場所的供暖,各責任單位確保責任范圍內供暖設施的齊全完好和正常運行。
(5)發生冰雪災害后,要組織人員對供暖管路、供水管路、排水管路進行巡查,根據需要對管路、閥門進行加強保溫處理,防止凍裂管路、閥門。
(6)強降溫暴風雪災害引起供電事故,相應啟動《礦井供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礦井供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1礦井地面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1.1 事故風險分析
11.1.1生產作業場所、洗煤廠(原煤倉、精煤倉)、地面變電所、主副井及井口周圍建筑物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
11.1.2煤炭、油類、電氣設備、皮帶發熱及其易燃易爆物品因存儲、使用、管理不當造成火災事故。
11.1.3人為原因造成的破壞、縱火、煙頭等造成的火災事故。高煤公司以生產煤炭為主的企業,除生產煤炭外,還擁有洗煤廠、非煤廠點、地面變電所、主副井、等重點單位突發火災事故主要由于違反崗位操作規程,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無法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一旦發生火災,極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后果不堪設想。
11.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11.2.1設立礦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紀委書記擔任。
22.2.2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指揮救災組、通信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物資供應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急救組、后勤服務組、善后處理組9個應急救援專業組。(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及職責見圖4)
圖4 ?礦井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及職責圖
11.3處置程序
11.3.1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方式
事故現場人員利用固定電話、手機等通訊工具撥打“119”報警,然后向公司調度室報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
11.3.2接警報告和記錄
(1)信息接收。調度室、保衛科、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處理事故信息。
①調度室:行政電話:0632-4068666、0632-4068611;生產電話:“7”“9”
②保衛科:0632-4068692
③集團公司礦山救護大隊:0632-4073200
(2)信息通報。首先,調度室負責通知到保衛科,并根據事故災情立即按順序匯報公司值班領導、公司經理,啟動響應后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
11.3.3應急響應
發生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11.4處置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對初起火災要積極組織開展搶險,并立即向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人員匯報。
(2)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調度員通知所有可能受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情況。
(3)指揮救災組制定先期搶險救援方案,交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實施,專職消防隊伍趕到后,共同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4)現場人員利用現場配備的滅火器材滅火、控制火勢擴大,并積極配合專職消防隊伍進行滅火。
(5)保衛科、集團公司礦山救護隊接到滅火命令后立即組織義務消防人員趕往現場進行救援。
(6)生產單位、洗煤廠、機電科加強協作,保證正常供水供電,確保滅火工作順利進行。
(7)火災撲滅后,保衛科及有關單位,配合公安、消防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調查起火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事故責任。
12礦井主通風機停機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12.1 事故風險分析
高煤公司現有主通風機兩臺,其中一臺正常使用,另一臺熱備用。兩臺主通風機定期進行倒機運行。
12.1.1 事故類型
(1)35KV變電所故障跳閘,引起全礦停電,致使主通風機停機。
(2) 運行中的風機或風機線路故障,致使主通風機停機。
(3) 兩臺主通風機或兩條主通風機供電線路同時不能正常運轉。
以上事故類型均屬于重大事故。
12.1.2 ?危險程度分析
當主通風機停止運轉時,致使礦井風流停滯,各工作場所無法供給新鮮風流,有害氣體也無法排出,導致巷道內大面積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超限,給職工生命安全及礦井安全生產帶來重大安全隱患。
12.1.3 ?礦井通風方式
礦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風,主井、副井進風,西風井回風。西風井配備兩臺同等能力的對旋式通風機(湖南湘潭平安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其型號為FBCDZNO.29-2×500KW,一臺運轉,一臺備用,每臺風機配備2臺YBF630S2-8-500KW/6KV型電機??刂葡到y采用北京合康變頻生產的HIVERT-Y型高壓變頻調速系統。6KV雙回路供電,高壓變頻運行,目前運行頻率48Hz;風機葉片角度為19.6°/19.9°。2018年通風能力核定為398.3萬噸/年”。
12.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設立礦井主風機停機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公司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機電副經理擔任;技術專家組副組長由機電副總擔任;其他執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相關規定。見高煤公司綜合預案 圖2:高煤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12.3處置程序
12.3.1事故響應分級
主通風機設備、設施的損壞較小且在10分鐘之內可恢復主通風系統正常,此類事故為一般事故,啟動主井停機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主通風機設備、設施的損壞較大且在10分鐘之內不能恢復主通風系統正常, 直接啟動礦井Ⅰ級應急響應;事故及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報告方式,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執行綜合預案“4預警及信息報告和5應急響應”相關規定。
12.4處置措施
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通風機系統發生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措施,以便貫徹執行。
12.4.1主通風機及電氣控制設備、主供電線路、風門等通風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1)若供電系統出現問題,運轉工區值班領導必須立即安排人員到達停電現場,立即進行處理,恢復供電。如果是上級電網(某一回路)出現問題,應立即啟動另一回路,恢復供電。
(2)若主要通風機出現故障,必須在10分鐘之內啟動備用風機,恢復全礦井的正常通風。同時,運轉區值班領導必須立即安排人員趕赴風機房,進行應急處理。
(3)若主要通風機出現故障,并證實無法立即開啟,而井下供電系統仍然有電時,經總工程師批準,有計劃切斷井下供電。
(4)如果10分鐘內無法恢復主要通風機正常通風,應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由調度室通知通防科負責打開風井安全門、風井防爆蓋等,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②調度室具體指揮,各科室值班人員協助,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員按秩序撤到地面,由當班班組長,向調度室和各自工區值班人員匯報人員升井人數,調度室負責匯總,并匯報指揮部。
③撤離路線:井下各地點作業人員聽到升井命令時:作業人員分別從作業地點—井底車場—主副井升井。
瓦斯檢查員檢查所在地點瓦斯情況后,最后離開待命地點按避災路線撤到地面。
④水泵工接到停電通知后,立即停掉水泵,將電源開關打到“零”位,迅速撤到指定地點。
12.4.2開啟主通風機的安全措施
(1)故障排除后,由經理、總工程師批準,調度室聯系配電室及主扇司機立即供電并啟動主要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2)井下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以及井下所有配電點恢復供電前,必須由瓦斯檢查員檢查所有電氣設備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巷道內的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小于0.5%時,方可送電,同時嚴格執行逐級送電規定。
(3)采煤工作面及回風流瓦斯濃度小于1.0%,可恢復供電。其他全風壓通風地點,主要通風機恢復供風10分鐘后,待風流穩定,方可送電。
(4)地面監控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將出現的停電情況匯報通防科、調度室,恢復供電后迅速配合井下解除監控系統的閉鎖裝置。
12.4.3開啟局部通風機的安全措施
(1)恢復通風,開啟局部通風機之前,瓦斯檢查員及時和監控值班員聯系獲取該局部通風機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情況,并和救護隊人員、掘進電工一前一后進入停風區檢查,證實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2)如果監控系統顯示并經瓦斯檢查員現場確認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時,必須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均不得超過1.5%,且混合風流經過的所有巷道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范圍應當在措施中明確規定。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時,方可人工恢復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系統內的供電。